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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变得真快,几个小时前还说着要报答她,现在却一副不冷不热的样子。
两相比较下,倒显得她在献殷勤似的。
早知如此,她就该自己收了李章平的皮影,何必多此一举让他送到清河客栈去,还指名道姓说要交给江小姐。
呵,江小姐。
何必在意这位江小姐的心情。
现在江小姐的心情怕是好多了,她自己却是十分不快。
烦闷时祝余便想抽烟,这几天更是频繁。
她捞起桌上放着的一盒烟,从中抽出一支衔在唇间,直到这一步才终于发觉自己唯一的打火机已经给出去了。
给了那位令她此刻想抽烟的人。
那日远远跟随黑影一路到了指月寺门口,它倒是聪明,一头扎进了草丛里,但她却不能。
一是怕它发现生疑。
二是……草丛里蚊虫忒多了些,她可不愿在那受叮咬之苦。
那便只好顺便进寺里逛逛。
但不巧的是,进寺里不允许带打火机——好吧,其实她非要带也不是不行。
主要是念及江起舞一会儿必定与黑影有一番打斗,祝余敢断定,江起舞在猝不及防下很难将它制服,并且多半免不了受个伤。
但她并不想让李章平那个人渣就这么逍遥逃脱,所以不妨为江起舞留个保底的后招。
这才将打火机丢在了道路正中央。
至于“赠有缘人”,只不过是她一时兴起用随身带的眉笔写的,怕江起舞即便注意到了地上的打火机,也只将它认作是过路人的遗失物,最后视而不见。
有缘么?
祝余把烟丢回桌上,思考着这个荒谬的问题。
或许有一点点吧,但凡江起舞出寺时没有注意到地上的打火机,或是看到“赠有缘人”四字反而选择直接丢下它,那她可能就得一路跟进树丛里了。
这是最冒险的选择,稍有不慎就会被发现。
但只有在皮影状态下,那东西才能被火消灭,所以江起舞不带上打火机,就意味着她也得进去。
这怎么不叫缘分呢?
祝余轻笑一声,但她们之间的相识却绝对称不上有缘,而是她的蓄谋已久。
就算有,怕也是孽缘。
【10】
在李章平坐于椅子上说话的过程中,其视线多次指向了他的右前方。
没记错的话,那个方位是楼梯。也就是说,楼梯处极可能有其他人。
内八、时不时地用手蹭着大腿,表示紧张或者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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