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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致华接地气的举动,逗得宋红星咯咯直笑。
吃完饭,蔡爱芹收拾了屋子,让邓致华去休息会儿,他摆摆手笑着回;“谢谢婶儿,我没午休习惯,吃完饭想出去走走。”
“外面天热,要不晚上再出去走?”
蔡爱芹关心的提醒了一句,邓致华脱下外套露出军绿色背心,还有胳膊上的伤疤:“没事儿,这点儿热算什么。比这还热的天气,我们还算三十公里负重拉练。”
“唉,你们在部队太辛苦了,难得放假要多歇歇。要不让红星带你出去走走,这孩子皮得很,中午不爱睡觉。”
“妈,我带邓哥出去走走吧,红星小孩子一个,跑出去还要邓哥操心。”
蔡爱芹想想也是,红星这孩子好动,东一钻西一蹿,万一跑没影儿了,邓致华对上蔡村不熟,怕是找不到回来的路。
“那也行,你带着邓连长到处转转。你哥这么久没回来,我得张罗着带他走走亲戚。”
出了家门,外面热燥的厉害,舒安歌将草帽戴上,兜里揣了手帕,手里还拿了纸折的扇子。
邓致华穿着军绿色背心,肩背处肌肉线条分明,一看就是锻炼过的。
两人一前一后走在乡间土路上,邓致华走了一会儿,回头望舒安歌:“话怎么这么少?几个月没见,不认识我了?”
他刚好走到树荫下,星星点点的阳光落在他的眼角眉梢,衬得他五官分外俊朗。
“没,就是有些意外。”
舒安歌态度坦诚,邓致华又笑了:“这有什么意外的,我跟你哥可是一起住病房的交情,来家里拜访一下多正常。我看你这表情,分明是不想见到我。”
邓致华开了个玩笑,舒安歌踮起脚从树上折了根柳条,拿在手里晃着:“邓哥又说笑了,你身体恢复的怎么样,以后会不会留后遗症?”
“唉,后遗症……”
邓致华一脸沮丧,舒安歌还以为他真的会留下后遗症,细心开解到:“别担心,你恢复的这么好,有后遗症也不会严重。”
“哈,逗你的,后遗症就是,我各项身体机能可能不如受伤前。以前能拿个全军演武大赛第一,现在只能拿第三了。”
他轻松的语调,自信的神情,惹得舒安歌翻了个白眼:“你这样的性格,能和我哥成为朋友,也真是难得。”
宋红旗和邓致华性格完全不同,一个沉稳寡言,一个热情跳脱。
“嘿,谁说不是。要不是你做的菜太好吃,我抵抗不了馋虫的诱惑,跟宋连长关系肯定没现在这么铁。”
他真的很喜欢吃舒安歌做的菜,饭馆里做的菜都不如她做的好。
“所以,你这次特地跟我哥过来解馋的?”
“咳,这里风景真好,你们村里不是有一大片荷花池么,带我去看看。”
邓致华强行转移话题,在来上蔡村之前,他也以为自己是奔着美食来的。
当看到舒安歌亭亭玉立,宛如新荷的身影时,他心中澎湃鼓噪的欣喜告诉他。
这半年来,他思念的不仅是美味佳肴,还有做菜的人。
十六岁的小姑娘,嫩生生的脸庞,像出水芙蓉,又像天边皎洁的月亮。
邓致华十六岁的时候,穿着迷彩服在烈阳下挥汗如雨,没过两年就奔赴前线。
当兵这些年,他从没考虑过个人问题。
第一次感受到女孩子朦胧青涩的美,就是在车上对舒安歌的惊鸿一瞥。
当初她每天提着保温桶,给他们送饭时,邓致华只觉得这小姑娘漂亮又勤快,没什么旖旎心思。
隔了半年再见面,他发现嫩如春花的小姑娘,已经在他心里扎了根儿。
荷塘离这边有一段距离,舒安歌大致指了个方向,加快了行走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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