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成一家之言。”
嘴角喃喃自语,这会儿对于未来的授课,又有了新的看法。
不过,暂时不是考虑未来授课时候,黄一凡对林心情说道:“其实易水歌说的故事,就是荆轲刺杀秦王。公元前227年,荆轲决定前往秦国刺杀秦王,临行前,燕太子丹,他的好友许多人在易水旁为荆轲送行,场面十分壮观。荆轲一边唱着歌,一边与好友们告别。而荆轲唱的这一首歌便是易水歌,也就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黄一凡简单的讲了一下荆轲刺秦故事,只是没想到,虽然黄一凡只是简单的讲了荆轲刺秦,但荆轲刺秦的故事却深深的记在了林心情的脑海里。
“黄一凡,我从来没有听过战国之时竟然还有一位如此悲壮的刺客,荆轲,我记住了他,也记住了他的悲壮与绝决。”
林心情感慨的说道。
“对了,论坛上面很多学子都说你的这一首易水歌开创了一种新诗体,并且还将这种诗体称之为兮体诗。但是,仍有一些学子持怀疑态度,认为您这种诗体只不过是偶然得之,并不能算是开创新诗体。甚至,哪怕开创了也有很大的局限,不可能形成流派,您认为呢”
这一次源起武侠理论的争论,但是,为了转移他人视线,林心情半点也不谈武侠。反倒是拿着黄一凡的新诗,以及开创的新诗体一直不断寻问。
“将这种诗称之为兮体,我觉得不够贴确。不过,暂时将这样的诗称之为兮体也能接受。至于有学子怀疑这种诗体的开创性以及流传性,在此之前我倒是没有仔细考虑过。与不少学子所说的一样,我也只是觉得这种采用兮字的诗体更有创新一些。不过,当这一首易水歌发表之后,我也没有想到竟然能引起这么多的人关注。既然如此,我愿意将这样的诗体发扬光大。”
“那不知道在易水歌之后,你是否还有其他的兮体诗”
“有倒是有,不过,与易水歌一样,可能也比较短。”
“我想,真正的经典诗句,哪怕仅仅只有一句,也能令人回肠荡气。”
“我也是这么想的。”
微微一笑,黄一凡向林心情发送了一首全新的,被这个世界称之为兮体诗的诗句。
“兮体诗,真是搞笑。”
燕大学子“李兴平”有些气愤,刚才与水木的学子大吵了一架。
吵架的原因,就是争论一种新的诗体。
也就是水木bbs最近流传出来的一首诗歌“风萧萧”。
虽然李兴平也认为这一首诗的确写得很不错,很有气势,也很悲壮。但是,李兴平却没想到。为了某些利益,水木大学竟然将这一首诗称之为新诗体,也就是兮体诗。说是风萧萧这一首诗歌开创了新的诗歌类别,也开创了新的诗歌流派。
身为燕大的李兴平,当看到水木大学竟然如此炒作,当然是看不惯。
于是,他便与水木学子大吵了一架,认为,风萧萧这一首诗根本不可能成为一种新的诗体。
但可惜,这种吵架没有吵到半点用处。
只是没想到,在吵完之后,在燕大学子自己的tt群里,也有一些学子认可这一观点。
“我说,你们这帮家伙还是不是燕大的学生呀。自己学校的不顶,偏偏去帮别的学校说话。”
“李兴平,话不能这么说,难道我是燕大的学子,我就不能支持其他学校的观点理论了,再说,风萧萧这一首诗确实经典。”
“经典的诗实在是太多了,但开创诗体,开创流派的诗又有几首再说,现在的水木早已不是以前的水木,我才不相信他们能有一位开创新诗体的诗人。”
“李兴平,你可别小看了水木,当年的水木比我们燕大还牛。”
“当年是当年,现在是现在。”
群里很快又在李兴平的参与之下,吵了起来。
“好了,好了,不要吵了,那个叫黄一凡的又写了一首新诗。”
“哦,在哪,在哪”
“就在他们水木论坛。”
“我去看看。”
瞬间,不少燕大学子就跑去了水木论坛。
几分钟之后,tt群内一片沸腾。
“我曰,那个黄一凡到底是谁,他喵的简直是个天才呀。”
“我算是服了,我都怀疑明年中文系的排名,水木是否会因为这家伙的存在,提高那么一名,甚至,超过我们燕大。”
“有可能,看看这首诗吧,我想,新诗体已经成立。”
“我也认为。”
一代仙尊洛尘遭人偷袭,重生回到地球。地位普通的他,面对女朋友的鄙视,情敌的嘲讽,父母的悲惨生活,豪门大少的威逼挑衅。他发誓,一定要改变命运的不公,站在这个世界的巅峰,告诉所有人,他洛尘,曾经来过。...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李天命做梦都要笑醒了。他家的宠物,竟然都是传说中的太古混沌巨兽!他的家鸡,是以太阳为食的‘永恒炼狱凤凰’。他的黑猫,是以雷霆炼化万界的‘太初混沌雷魔’。连他家的小强,都是拥有万亿不死分身的‘万界永生兽’从此,他驾驭十头太古混沌巨兽,化身万古第一混沌神灵,周游诸天万界,踏平无尽神域。万物生灵,诸天神魔,连爬带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