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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做饭他就让我离他远一点。”熊提面无表情的说:“他说我是他体脂率最大的敌人。”
盛欢:“不至于吧”
说着,他看见熊提又从脚下搬出一个电饭煲。
盛欢瞳孔地震,“怎么还有电饭煲啊!”
“哎呀!别害怕!这个是真电饭煲!”熊提开盖,白米饭的香气紧跟着溢出来,“这可都是东北五常大米!”
“不是已经有主食了吗?”盛欢指着其余四个锅,骇然。
“这里面哪个能当主食造啊?”熊提说。
“这四个哪个不能啊!”盛欢觉得熊提对“主食”两个字有什么误解,“它们个个都很顶饱——”
“这四个菜,我告诉你,哪个菜不拌饭吃,你都是犯罪,看看你这弱不禁风的样子!”熊提说,手上端着个海碗就马不停蹄的开始给盛欢盛饭,话语中莫名的多了一层信念感,“认识了你熊哥,必须给你喂的白白胖胖的!”他不知从哪儿抽出了一个巴掌大的木勺,非常贴心的给盛欢把饭拌好了,热情道:“你手不方便,哥喂你,来,张嘴!啊——”
这一刻,盛欢感觉自己像一只待宰取肝儿的肉鹅,熊提那一木勺能直接给自己插十二指肠里头去!
盛欢:“啊不不不熊哥我自己来,谢谢谢谢。”
他将床上的桌板支起来,用完好的那只手接过熊提的木勺,然后冲熊提勉力笑了笑,挖了一勺饭塞进嘴里。
吸饱了酱汁肉味蔬菜香的五常大米在他的舌根融化了,鲜嫩的后劲令他浑身的毛孔都在这一刻张开,暖化了他常年不受厚待的肠胃,盛欢差点儿没把自己的舌头也咽下去。
他呆了两秒,瞳孔扩大,而后他抿着嘴,转头看向熊提。
熊提期待道:“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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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小欢热泪盈眶,“好好好好吃——”说完,他含泪扒饭。
熊提在旁边背着手,笑眯眯的看着,胖胖的脸上全是慈祥。
“稀里哗啦”
一碗饭很快就见了底,盛欢往后一靠,摊在床头,打了一个长长的饱嗝。
“熊哥,你做饭的手艺绝了。”他吸着被热气烫的微微湿润的鼻子感慨说:“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
男孩子的眼睛半眯着,仿若一只酒足饭饱的猫儿,瞳孔如被水洗练过,亮晶晶似宝石。
熊提望着他的脸,像是看到了一些熟悉的影子,他目光凝睇,轻声道:
“从小我家的饭就都是我做的,我有很多弟弟妹妹,他们的口味儿都不一样,有的爱吃甜的,有的爱吃咸的,有的爱吃辣的,我要让他们每个人的吃饱,就要做他们都喜欢吃的饭菜,时间一长,就练出来了。”
“哇哦,当熊哥你的弟弟妹妹一定超幸福。”盛欢餍足的拍了一下肚皮说。
熊提的脊背微微一僵,他背过身去,慢慢的将一勺子饭盖进碗里,用力压实。
“我弟我妹他们要是还活着,应该跟你差不多大了。”他唏嘘叹惋。
这话如重锤击打在盛欢的颅顶。
盛欢一骨碌坐直了,诧然盯着熊提的背影。
在他的印象中,熊提一直是个活蹦乱跳性情开朗的胖子,虽然经常脱线,但关键的时候还是相当可靠的,是个值得信赖的朋友。
他一直以为像熊提这样精神稳定的人,一定从小生长在一个健全又完善的家庭当中。
现在看来好像不是。
回想起与熊提不多不少的相处经过,盛欢从中摸索出了一些细枝末节,比起伍琳琅,熊提其实并没有那么的莽,有时候甚至会婆婆妈妈的跟在后面让人“慢点儿”“悠着点儿”。
这些其实都是“庇护型人格”的一种体现。
他在下意识的努力的照顾着身边的人。
这样的人,也往往都是最惧怕失去的。
人过度执行的一些事情往往会与幼年时的一些缺憾有关,盛欢想,熊提大抵是在通过这种方式获取一些安慰,亦或是价值感,让自己感觉被需要,好弥补曾经。
空气中是长久的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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