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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博望首先看的是《画皮》。
这是苏文三篇文章之中唯一不以人名做题目的小说,只是“画皮”两字,就让侯大教授颇为疑惑,不大明白画皮是什么意思。
带着疑问,他阅读下去。
开头就是一句:“太原王生,早行,遇一女郎,抱襆独奔,甚艰于步。急走趁之,乃二八姝丽。”
说实在的,侯博望一开始对苏文的古文小说不大以为意,觉得对方对古文再怎么了解,之多就能写出一点人物传记类的古白话文罢了。
然而,只是前面一行字,他就看得精神一振!这一行字,一个字都不多,甚至于,用的每一个字都非常精巧,像匠心独运,大有韵味。
比如一个“襆”字,用得就非常考究。
“襆”,也就是包袱得意思罢了,但是这个词却大不简单。
虽然只是包袱,但是在古文里却颇难应用,一般的人想不出要用什么词来代替,可是用了“襆”字,却让人觉得恰当极了。
就好像非用这个词不可,一旦用了这个词,整篇文章的格调就上来了,大有古文的韵味,想让人说它不是古文都难了。
区区一个字,就有了这种功效!
侯博望作为一个常年研究古代小说的教授,对于古文的敏感与把握,比常人强多了,他也能第一时间感受到这些古典文字的韵味。
所以,他内心里对苏文的古文小说的期待拔高了许多,再也不是之前那不以为然的态度了。
他继续看下去,《画皮》真的不是他想象中的人物传记,确实非常像小说了——或者可以这么说,凡是小说该有的东西。它都具备了,而且还非常出色。
一开始是一个书生预见一个少女,设置了悬念之后,通过对话,把情节推进。当这个王生把少女领回家,那么。读者对这小说的期待就无限拨高了,所有人都想看看结局是什么。
比如,王生是什么结局,这个少女又是什么来历,以及王生的妻子又会怎么样?
故事真的很引人入胜,特别是王生把少女领回家做了那女都爱做的事后,在大街上碰上一个道士,后者说他碰上了奇怪的祸事,王生不信。后来回家。内门被堵住了,他也开始怀疑那个少女,之后偷偷进去偷看。
原文是这样写的:“心疑所作,乃逾垣。则室门亦闭。蹑迹而窗窥之,见一狞鬼,面翠色,齿如锯。铺人皮于榻上,执彩笔而绘之;已而掷笔。举皮,如振衣状。披于身,遂化为女子。”
当看到这里,侯博望全身震住了,整个人都坐直了起来,全神贯注,一点都不敢分心。
他终于知道这文章名为什么叫“画皮”了!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这个少女分明不是人。而是恶鬼!
“太精彩了!太精彩了!”侯博望忍不住赞叹。与常人不同,如果是一般人,只会赞这故事构思巧妙,但是侯博望不是一般人,他拥有别人所没有的古文素养。
故事奇虽奇。对于博览群书的侯博望来说,还不至于说多么不可思议,他赞的是小说文笔对于古文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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