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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南月不顾芦笙的意愿,坚持开车送她回家。
“脸都肿这么高了,去办公室被当猴看啊?我批你一天假,不扣工资,回去休息,等明天消了肿再来上班。”
沈南月的态度强硬。
芦笙也不再坚持。
芦笙已经从老小区搬了出来,在离公司三公里的地方,租了个便宜的一室一厅住着。
沈南月的车停在芦笙所住的小区门口。
嘱咐道:“好好休息。”
“好,月月姐你开车路上小心点。”
沈南月点头,开车离开。
芦笙捂着肿得老高的脸,转身进了小区。
她皮肤嫩,稍微用点力就会红,林思菀用尽全力的一巴掌,直接让她的脸又红又肿。
毫不夸张地来说,刚刚在公司的时候,她都尝到了嘴里的血腥味。
想到这里,她就气得牙痒痒。
早知道她平时就该多锻炼,林思菀的脸上可没有肿得这么严重!
她愤愤想着,不知不觉地走到了家门口。
掏出钥匙开门,却发现门里面反锁着。
霍煜晨在家。
她敲了敲门,“霍煜晨,我回来了。”
门内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房门打开,露出男人绝色的容颜。
他穿着新买的男士家居服,黑色,面料柔软矜贵。
是霍煜晨用她的钱买的很贵的牌子。
几千的衣服她想都不敢想,这该死的男人不是花自己的钱就非常随意。
看着就烦!
芦笙没好气地推开男人挤进家里。
“脸怎么了?”
身后传来男人清冷的询问。
沙发床已经被收了起来,芦笙将单人沙发上男人叠好的被子扔到沙发床上,兀自坐下,给自己倒了杯水。
“被一只发疯的狗扇了。”
水是温热的,她喝了口,心中的气倒是减了不少。
霍煜晨坐到芦笙对面,看着她红肿的右脸,眸子一如既往的清冷,又像是陷入了沉思。
芦笙则是瞥了眼霍煜晨叠的被子。
“外国人好像没有叠被子的习惯,你这是在A国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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