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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杨子伦主要觉得让薛雪儿和白云乔共分一只兔子不太好。
樊思成低头咬了一口兔子肉。
咦?
外脆内嫩,又香又辣,竟然这么好吃?
早知道犹豫个啥啊,还被杨子伦用嘴型调侃了一回,真不划算。
“呼,好吃,伦哥你的烤兔子怎么会这么好吃啊?”
丁琳琳手撕着兔子肉塞进嘴里嚼着,含混地说着话。
她吃得一点淑女形象都没有了,吃完后还会舔手指。
“好吃就多吃点。
”
杨子伦笑眯眯地咬了口兔子肉,拿出军用水壶仰头咪了一大口酒。
过了一会,他重重地吐了一口气。
有肉有酒,这感觉不错,人生的快乐其实很简单。
薛雪儿也轻轻撕了条兔肉送到嘴里。
啊,兔肉又脆又嫩,入口即化,椒盐入味,还微微的麻辣爽口。
她还从来没吃到过这样的味道。
薛雪儿顿时也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杨子伦笑道:“我给你们说哈,草原上,秋天的兔子是最肥的。
”
“加上本人独门烤兔绝技,与独门的调料,你们以后肯定吃不到这么好吃的兔子了。
”
“我猜你们都会想我的,哈哈哈。
”
几口酒下肚,他忍不住自个儿吹嘘起来。
众人都埋头忙着吃兔子,没人给他捧场。
他摇摇头。
心道身边没有一个优秀的捧哏,话真是说不下去啊。
咬一口兔肉,喝一口烈酒,吸一口小烟,微风习习中,他心情颇为不错。
嗯,大晋这个土鳖地方貌似也还行,混混日子也过得下去。
大家本来就饿了,烤兔子又那么香,众人风卷残云一般啃着兔子肉,很快吃得干干净净。
白云乔问道:“子伦兄,我能喝一口你的酒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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