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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贼速速投降。”
鄂焕笑道,
“久闻刘禅英雄盖世,今日一见,原来是个小矮子,真让人大失所望,可见天下已经没有英雄,遂叫竖子成名。
黄口孺子,何必来战场送死,还是快点回去去吧,我的方天画戟,不砍老幼。”
刘禅无语。
我一米七五,在这个平民普遍只有一米六的时代,怎么也不算矮吧?就算是世家子弟中,我也不矮了。虽然在武将中不算高,你也不用轻视我吧。
你怎么还用上黄风怪对孙悟空的说辞了?
还方天画戟不砍老幼,你是我叔的迷弟吗?
得了,争了五年的赫赫威名,震慑整个曹刘的无双勇将,到了南中,竟然被没见过世面的小卡拉咪给轻视了。
刘禅不再说话,立刻拍马向前,与鄂焕交战。
鄂焕也骑马迎了过来。
鄂焕闻到一股香风扑来,轻视之心更盛,脂粉气这么浓的男人,还敢上阵杀敌?
不过这香气幽幽,如梦如幻,如兰如桂,闻着倒是很舒服。
两马相交,刘禅化枪为刀,高举八十斤的霸王枪猛然劈下。
鄂焕举起方天画戟,横在头顶,准备隔开这一枪后,再顺势反击。
只听得咔嚓一声,鄂焕的方天画戟被刘禅的霸王枪直接打断。
刘禅心中暗笑,我这一枪下来,你竟然敢用方天画戟隔开,你以为你是吕布,曹彰吗?
鄂焕双手各持一截方天画戟,正茫然无措,还没反应过来,刘禅就已经欺到了他的面前,轻轻一伸手,鄂焕五百斤的身体,合现代一百三十公斤的身体,就如同一个轻飘飘的孩童,被刘禅捉到了自己的马背上,毫无反抗之力。
刘禅没有把鄂焕夹在腋下,这个人太高太壮了,与她以前生擒的夏侯尚相比,实在是不好夹。
只能将鄂焕放在自己的马背上,一只手提着霸王枪,一只手将鄂焕两只手腕都抓在他背后,将他面朝地上。
直到刘禅做完这一切,鄂焕才回过神来,他双手被刘禅一只手按住,试图挣扎,然而刘禅的手掌虽然柔软,力气却打得出奇,鄂焕根本挣扎不动,身体更是被紧紧按在马背上,完全挣不脱。
直到此刻,鄂焕才知道,天下第一的含金量。
本来大军出征,第一战应该斩将提升士气,但鄂焕在南中数郡威望甚高,在军中的威望甚至不亚于高定,刘禅决定还是生擒他。
如今她的武艺已经接近大成,基本已经到了想杀谁就杀谁,想捉谁就捉谁的地步,无论对方是谁都一样,除非是一打多,对方在脱力之前就逃跑了。
像鄂焕这样的二三流武将的水平,基本都是一合成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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