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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脖子红了。”驰向野分辩一番不确定道,“好像过敏了。”
步星阑打开手机前置摄像头,昂起脖子看了看,还真是,一圈红疹,微微肿起。
她想到什么,撸起袖子,两边手腕上也有。
肌肉衣是整体的,连着两条胳膊。
为了贴合紧密,化妆师在接口处涂了胶水,外头打上粉底戴上装饰品,完全看不出分层。
应该是胶水过敏。
驰向野立马去找药箱,翻了支脱敏软膏出来,回到床上拉过她的手腕仔细涂抹。
步星阑原本想自己来,但对方不肯,只能随他去了。
两人谁也没说话,直到他的手指触碰到脖子,她才瑟缩了下。
“疼?”
“不疼,痒。”她摇头,脖子很敏感,稍一触碰就汗毛倒竖。
驰向野眼睑微垂,眸光一暗,“他碰你的时候不痒?还摸你腰了。”
步星阑愣了片刻,反应过来他指的是什么,郑重其事道:“准确地说,戚樾摸的是肌肉衣,里头还隔着一层背心。”
听她特地解释,驰向野有点小开心,顺着她的话问道:“是吗?穿这么多热不热?舞台上温度应该很高吧?”
“还行,我那个位置出风口比较多,就是穿着那个很闷。”
演唱会进行到后半段时她全身都汗湿了,幸好戚樾事先加装了四个制冷机,不然真得热趴下!
“喜欢吗?”驰向野突然问。
“什么?”没头没脑的问题让步星阑晃了晃神。
“喜欢舞台吗?喜欢这样弹琴唱歌给所有人听吗?”
步星阑认真想了想才回答:“我喜欢吉他,因为弹琴的时候可以不用想那么多,很放松,不过比起摇滚乐,我还是更喜欢安静些,但……这样也不错。”
投入进去之后很尽兴,酣畅淋漓,关键还挺赚钱!
“以后会留在乐队吗?”驰向野又问。
“不会吧。”步星阑老实回答,“你弄伤了人家主吉他手,我是没办法才答应戚樾救场,巡演完了也就结束了。”
驰向野掀起眼帘,“他提出的条件?”
步星阑点头,“七场演出完合同就终止了,我只是个临时工。”
驰向野不置可否,今晚这样的表现,对方经纪人只要不聋不瞎,必然会来争取她。
“好了吗?”步星阑问。
“没,后面。”驰向野回过神,清了清嗓子,“你……扣子松开点。”
步星阑解开一粒纽扣,将领子往后扯了扯。
涂好药,驰向野又看到她脖子上的挂绳,想起之前所见,低声呢喃:“原来这是个拨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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