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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签上有他的署名,字迹清秀隽永。
冷夜。
这就是他的名字,跟他的外表极不相称。
快下班的时候我将花包好准备给血姬送回去,极大的可能是血姬根本不会收。但客人已经交了钱,这一趟我不能不送。
蓝骏熙打电话过来说晚上来接我送我回家,在桥头激烈一吻之后,他对我越发殷勤起来,嘘寒问暖,送花送礼物,常常来接我下班。
一到下班点,他的车就会准时出现在花店门口,有时也会进店买一捧花送给我。
奇怪的是,今天他没有出现。我打电话过去也没有接。
一定是有什么事耽搁了。
与朋友们告辞之后,我独自坐公交车回家。本来想悄悄将玫瑰花放入屋子,给血姬一个惊喜。
不曾料想血姬待在家中看长度达八十集的电视剧,薄弘文不在,家被她弄得不成样子。
垃圾丢了一地也不收拾,吃完的香蕉顺手就丢在地上,我进门的时候差点滑一跤。
“薄弘文在与不在,你的差别怎么这么大?他要在的时候,你可不会这么邋遢。”我抱怨道。
“当然了,女人在任何时候都要在男人面前保持优雅,但是在女人面前就不用了。小小,咱俩都这么熟了,别介意…”
末了,她又加了一句,“等会儿将屋子收拾收拾,不然明天弘文回来后下不了脚。”
“我收拾还是你收拾?”
“当然是你。”
我就知道她才懒得动手,我将包好的玫瑰花递给她。
“这是今天来花店的一位客人送给你的。”
“我的魅力真不小,去趟花店就有帅哥跟我搭讪。冷夜…”
“封尘的记忆由此开启,救赎与屠杀同时进行,鲜血染红了大地,踩踏着尸体活下来的人,终将踏上赎罪之路。冷夜敬上。”
血姬接过玫瑰花用两指轻轻掐着,“这便签上写的话是什么意思,我怎么弄不明白呢?”
初看时,我也不甚明白,追一位女子犯不着写这么血腥的话,难道是为了引起血姬的注意。
就在血姬看花的时候,我闻到了一阵香味,从玫瑰花上散发出来的香味。
但在此之前,我拿着它走了一路花朵一点味道都没有。
很多细小的金黄色的粉尘从玫瑰花中跑出来,在血姬眼前组成了一个图案。
准确的说是一个男人,一位古代装束的男人。
他穿着一袭青衣,羽扇纶巾,身上散发着一股书卷之气,很像一位儒雅的教书先生。
“这是怎么回事?”
玫瑰花忽然发生了异变,看得我不知所措,不知如何让它停止。
这个男人的影子落在血姬的眼底,勾起了她脑海中的一根神经,轻轻拨动,扫掉了上面附着的灰尘。
封尘的记忆即将开启…
血姬在成为僵尸之前所发生的事全都忘却了,却在今夜被召唤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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