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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她患有厌男症,而且还很严重。
叶秋松开了孙梦洁,后退两步,打开了房间里的灯。
只见孙梦洁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丝绸睡衣,虽然衣服上的花纹过于老气,但是她那细长如天鹅的脖颈,精致的锁骨,以及两条白皙的大长腿,还是让人很心动的。
“你在看什么?”
孙梦洁细润如脂的脸上布满了红润,那双像葡萄一样的眸子里面充满了怒意。
不过,这样看起来反而比平时可爱。
“看你啊!”叶秋笑道。
“不准看!”孙梦洁凶巴巴地说道:“再看小心我把你眼珠子挖出来!”
“漂亮的女人,就像是一件艺术品,让人赏心悦目。”叶秋的眼神肆无忌惮地在孙梦洁的身上扫来扫去,一边看还一边说:“孙梦洁,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其实你长得还挺漂亮的,只是……”
“只是什么?”孙梦洁下意识问道。
这句话说出口之后,孙梦洁就后悔了,哼,跟这个臭男人有什么好聊的。
况且,他的嘴里肯定说不出什么好话。
“你养过玫瑰吗?”叶秋问出一个奇怪的问题。至少,在这个场合下,问这种问题很奇怪。
“关你屁事。”孙梦洁语气不善。
“如果你养过玫瑰花,那你就应该知道,玫瑰虽然好看,但如果不浇水的话,很快就会枯萎。”
“其实女人就跟玫瑰花一样,如果得不到男人的灌溉,很快就会凋零。”
“所以,我觉得你需要我。”
叶秋一本正经,说话的时候,眼珠子继续在孙梦洁的身上转来转去。
这让孙梦洁更是厌恶。
“你说了这么多,是想泡我?”孙梦洁眼里寒光乍现。
这个王八蛋,吃着碗里看着锅里,有了林总和白冰她们还不满足,居然还想打我的主意,我早晚阉了你。
叶秋摇头,“你搞错了,不是我要泡你,而是你需要男人。”
“神经病!”孙梦洁大骂。
谁知,叶秋却说道:“我没有神经病,但是你却有病。”
“你才有病。”
“你怎么不相信我呢,你真的有病。”叶秋强调道。
“滚出去——”
孙梦洁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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