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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
曾经的我非常喜欢一首诗,并将其作为座右铭。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
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
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
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可是真的遇到你,我变的很贪心。
我想要一个结果,想要和你同行,不仅是曾经拥有,还想天长地久。
为了之后的长久,我走了。
不要找我,因为你找不到。
我没有办法想象自己没有你的生活,应该怎样继续下去,但是为了你,我愿意试着走过黑暗的夜,只为看到彼岸阳光的你。
如果4年后,我回来了,定与你驰骋星际,做最潇洒的情侣,携手共度此生。
希望离别的离别后,再也不会离别。
若4年后我们生日那天,我回不来了,你就当我已经死在那个共度的夜,我愿活在你永远的记忆里。
虽然知道分离的时候说这句话,很自私,但是我依然想说。
我爱你,不要忘记我,永远。
by:你的妻陈贝蕾
痞子看完后,整个人都是空白的。
“叔叔,其实,这是你仿造的吧?哎呀,你都这么大岁数了,怎么还这么顽皮?”
他边说,边往外走,嘴里还念叨着。
“蕾蕾一定是让你藏起来了,我去做她最喜欢的食物,她回来就能吃到。”
陈月见拽着他的手臂,认真的看着他。
“她走了。”
“胡说!我还在这!她走什么走!”要走也得把他带上!
说好的不分开呢!
随便写几句煽情的话,就想把他打发了?
昨晚,小小痞子被她又摸又亲的,宝贵的第一次都给了她,她就这么挥挥衣袖,丢下他跑了?
痞子的眼睛都红了,陈月见看他这样,也是心有恻隐。
哎,也是可怜这个痴情的孩子了。
以后,对他好一点吧。
“叔叔,你把贝蕾还给我吧,我不能没有她——”痞子膝盖一软,就要跪,陈月见忙拽着他。
“男子汉跪天跪地跪父母,你怎么能这样没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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