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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个废弃的剑鞘,既然是废弃品,就不值钱,给他五枚银币,他还嫌多呢!
“艾斯,你怎么知道维奥纳会喜欢这个剑鞘?”舒黎拿出魔剑,指着剑鞘问人类同学。
“对哦,为什么呢?”狄西奥问,“那么多漂亮的剑鞘它都不要,只选这个丑丑的……虽然便宜。”
艾斯道:“你们回想一下那些剑鞘和这个剑鞘的区别。”
布德诺困惑:“好看和不好看,贵与不贵的区别呀!”
“不对。”库曼迪仔细地审视舒黎手中的魔剑,脑中灵光一闪,道,“是尺寸。”
艾斯赞许地看了眼库曼迪道:“对,是尺寸。”
好剑配好鞘,除了外观,最重要的是尺寸是否配套。漂亮的剑鞘固然不错,但太小或太大,都不合适。
这好比人穿鞋子。
鞋子小了脚趾难受,鞋子大了走路掉跟。
只有恰到好处,才能穿着舒适,走路轻松。
剑与鞘也一样,鞘小了剑插不到底,鞘大了剑会松动掉出去。
经人类同学这么一分析,舒黎和他的小伙伴们茅塞顿开。他们竟然忽略了这么重要的一点,光关注剑鞘的外观了。
只能说魔剑自身长得漂亮,他们便想为它搭配一个外观相称的剑鞘。
“倒挺凑巧,正好有个废弃剑鞘摆在角落。”舒黎感叹。而且人类同学的眼神真犀利,一下子就发现了它的存在。
艾斯神色自若地笑道:“这就是运气吧!”
其他人认同地点头。
舒黎把魔剑塞回储物袋,道:“走,我们去买些路上吃的干粮,再去租辆马车。”
亚迪兰王城的物价高,东西品质相当好,他们用共有资金购买了不少新鲜的水果和蔬菜,以及适合阿曼
达和法尔姆吃的肉类。
法尔姆没能吃到翰约尼家的晚餐和早餐,蹲在火神之印里生闷气呢!
舒黎答应它,等租到马车,离开王城后,再给它吃好吃的。
法尔姆这才作罢,安心地趴火神之印里等待。
结束采购工作,光之小队在租马车的站点,花了三十枚金币租了一辆可容纳十人的马车。
这次走的路程有些远,离开亚迪兰王城往东北方向走,一直到达利亚帝国和普伦塞国的边境。
很多马夫不愿接这趟任务,只因越到边境路越难走,运气差的还会遇到打劫的土匪,失财事小丢命才可怕。
舒黎从十枚金币增加到三十枚金币,终于有一位虎背熊腰的车夫愿意接他们的生意。
“你不怕土匪吗?”舒黎问马夫。
“不怕。”马夫憨憨一笑,“其实经常有魔法师经过普伦塞国来达利亚帝国,我只要在边境等一等,多拉几个魔法师回程,就不怕打劫了。”
眼前的七位少年虽然是魔法学徒,但胜在人多,一起施放魔法,肯定打得过土匪,而从中庭来的魔法师,实力不容小觑,土匪想打劫,还得掂量一下自己的斤两。
这条路线,马夫走过几次,相当熟悉。
舒黎见马夫胸有成竹,二话不说先付了一半酬金,等到达边境以后,再付剩下的钱。
半个多小时后,一辆中规中矩的大马车,不紧不慢地离开亚迪兰王城的城门。
再次踏上旅途,光之小队围着车厢中间的小桌,兴致高昂地玩纸牌。
法尔姆抱着半只烧鸡,蹲在角落里吃得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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