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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喝着酒,聊着女人,聊着聊着似乎就有几分意兴阑珊。
然后,女人来了。
便宜班长林雪晴和几个性格开朗的女同学端着饮料走了过来,说道:“你们就光自己热闹,也不过来陪女同学喝点?”
田壮壮问:“怎么喝,要交杯吗?”
林雪晴道:“狗嘴吐不出象牙,光做梦不拿出行动的?那边堆女同学,能不能交杯还不是看你们的魅力?”
大家亢奋起来,端起酒杯走过去,男女互相交叉着坐,推杯换盏之间,气氛热络,感情维系的十分之深,为若干后同学聚会搞破鞋埋下了一颗小小的种子。
张云起见王小凯坐在旁边没动,风衣已经脱了,大哥大还明晃晃地搁在桌子上,叼着烟在吞云吐雾,他说道:“你不过去跟女生喝点?”
凯子迟疑了一下,最后在烟灰缸里掐灭烟屁股,端起酒杯走了过去。
他的前女朋友余青青坐在初见身边,神情是很尴尬的,她似乎没有意识到凯子今天会过来。
凯子一点也不尴尬,至少他脸上一点不尴尬,一桌子女生他全都喝了,女生喝果汁他喝白的。
最后一个是余青青。
凯子敬酒的时候,余青青拿着杯子迟疑了好一会儿,最后把杯子里的果汁倒了,满了一杯白的,一口气全喝了,然后趴在桌上整个饭局都没有再起来。
这顿饭局吃的格外漫长。
大家把盏话酒,回首往事,一番嬉笑怒骂后,见时间差不多了,才按照国际惯例,勾肩搭背去唱卡拉OK。
到了K歌房,张云起和穿着深蓝色套裙的初见坐在左侧比较僻静的沙发上,看着拿话筒鬼哭狼嚎老同学们,她俏脸带着恬静的笑。这个女孩就是这样,不那么的爱凑热闹,但总会以一个安静的心态欣赏老友们的喧嚣。
高三散伙饭那次,张云起唱了首歌,得到老同学们的广泛认可,林雪晴可能有点儿闲的没事干,跑过来把话筒递给他:“来来来,张老板,给姐姐来首好听的。”
张云起说道:“两个话筒这么多人抢着唱,我就等会儿吧。”
这时初见小声笑着说:“好久没听你唱歌了。”
张云起道:“那来首《凡人歌》。”
林雪晴不满:“好呀好呀,张云起,虽然初见是你媳妇,但公众场合也没必要这么偏心吧!”
初见小脸微微红了起来。
张云起说道:“没办法,我不想回家跪搓衣板。”
林雪晴噗嗤笑了起来,随后叹了一声,说道:“初见真幸福呀,真幸福。”
张云起拿起话筒,点了那首《凡人歌》,这是李宗盛众多歌曲中他最喜欢的一首,听得多了,就会有一种感觉,于庸常的声音中诉说着他那凡俗一生的缩影。
本是后山人,偶作前堂客,醉舞经阁半卷书,坐井说天阔!劳劳碌碌卷半生,回首萧瑟处,陡然惊觉,苦是恒常,万般皆命,半点不由人!
这时《凡人歌》的前奏已经响起,在动听的旋律中,张云起的声音响了起来:
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
终日奔波苦,一刻不得闲
既然不是仙,难免有杂念
道义放两旁,利字摆中间
多少男子汉,一怒为红颜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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