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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枪机,比他们都厚,枪管也比他们的厚,这就是我们56式好用的秘密!
在那个一代强兵一代王的年代,56式,可以说奠定了我们国家当时的战备基础。
在那个时代,我们的战士,随便拉出来一个都是兵王。
最著名的就是对印反击战。
我们三名战士,手持56式自动步枪,就干掉了敌人一个连的兵力。
那一战,我们打出了国威!
那一战,我们打出了气势!
我们让整个世界都看到,什么叫做华国的兵!
我们的兵很强,人均兵王,只用56式,就把狂妄自大的“阿三”们给打懵了!
看着手里这把56式原版,说实话,我是真喜欢啊。
这把枪,虽然在叛军的手里经历了多年的风雨,但它依然好用。
轻轻的拉动枪栓,那丝滑的感觉,就像在抚摸少女的大腿。
只可惜,我是个狙击手,我也不太喜欢ak类步枪。
看看朵拉手里破破烂烂的ak,那是个芬兰货,我笑着,把手里的56式递到了她的面前。
“嘿,朵拉,把你的枪换了吧,用这把。”
“这是我们国家的56式自动步枪,嗯……你就把它当ak吧,它可比你的枪厉害多了!”
我笑着,嘴角上扬,脸上不自觉地浮现出一丝骄傲。
朵拉呆呆的看着我,她试探性的接过我的枪。
朵拉在试枪。
砰砰砰,三声枪响,一百二十米之外,子弹全打在了一棵树上!
朵拉愣住了,震耳的枪声,吓得远处扒衣服的索巴尼大骂。
朵拉有点惊讶,56式的弹道出奇的准。
这把历经了风雨的步枪,百米之内,它的两个着弹点,是可以打在同一个点上的!
“天呀,姆纳西,我太喜欢这把枪了!”
“它……它好准,而且开枪的感觉很不一样!”
朵拉一脸惊喜,眼里冒着小星星。
宾铁不屑的撇嘴,他在整理子弹。
对于宾铁这种家伙来说,他们这种憨货,是玩惯了重机枪的。
在一名重机枪手的眼里,什么步枪,什么ak,通通都是垃圾。
他们只喜欢大个的,火力猛的,能一枪把人打碎的那种!
“1167发子弹,6枚手榴弹,看来这次去开普多,我们的弹药充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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