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甚至有更热情的,主人家还会邀请你去摸木乃伊的手和脚。
我心里想着这些事,突然感觉好尴尬。
在非洲,有些话可真的不能乱说呀。
不然一不小心,就会被人打断骨头!
我心里嘀咕着,眼巴巴望着哈达巴克,只见回头看我的哈达巴克突然笑了。
他望着手里的人头,竟是张开嘴巴呸了一口。
这一口之下,唾沫顺着人头的脸皮流淌。
只听哈达巴克说道:“这位是我们甘比亚部落的长老,拉莫甘长老,哈哈,他很可恶,是个叛徒,是我们甘比亚人部落里,几千年来唯一的叛徒!”
哈达巴克说完,直接像丢垃圾一般,将那颗风干的人头丢到了一边。
我和老杰克无语的看着在地上滚动的人头,两个人交换一个眼神,谁也没有说话。
这时,我们身后一名甘比亚族的勇士走过来,小声的对我们解释这颗人头的来历。
拉莫甘,是甘比亚人上一代的长老,算辈分,还是哈达巴克的叔叔。
当年哈达巴克的父亲死后,传位给了哈达巴克,这个叫拉莫甘的家伙很不服气。
他侍奉了哈达巴克的父亲一辈子,觉得族长的位置应该是他的,凭什么给一个毛头小子?
那个时节,内格玛军团刚刚进入阿丽克山脉,大面积武力威胁,广招部落人当兵,还承诺会给各个部落很多好处。
拉莫甘就利用这一点,开始蛊惑部落里的人们反抗孤立哈达巴克。
他先是拉帮结派,然后要求哈达巴克也带领他们加入内格玛叛军。
值得一提的是,当年哈达巴克父亲的死亡,与内格玛军团脱不了干系。
所以哈达巴克就在父亲的尸体前发誓,说这辈子与内格玛军团抗衡到底,他又怎么可能加入叛军的行列?
拉莫甘正是看准了这一点,他开始在背后造谣,利用叛军许诺的好处广收人心。
再然后,拉莫甘就有了很多追随者,他们在一天夜里发动了叛变。
那是甘比亚人几千年历史以来,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内部战争。
当时哈达巴克很愤怒,凭借着他父亲留下的勇士,凭着他那些过命伙伴,他们硬生生粉碎了拉莫甘的阴谋,杀了拉莫甘部众三百余人。
后来拉莫甘逃跑要投靠叛军,哈达巴克抓住了他,割下了他的脑袋。
从此以后,这颗倒霉的人头就一直保存在甘比亚人的部落里。
他要用这颗人头时刻提醒部落里族人们,不要忘记当年那场内战的耻辱!
后来渐渐的,事情变了味,拉莫甘的人头竟然成了部落里的“宝贝”。
每当部落里有重要节日的时候,部落里的人就会自发的把这颗人头取出来。
人们会围着人头咒骂,不管男人女人,还是老人小孩,都会往人头脸上吐口水。
渐渐的这事变成了他们的习惯,就好像一次不吐,晚上回帐篷里浑身难受似的!
听着身旁黑大汉解释,我挠挠鼻子,忍不住被逗笑了。
看着地上那颗人头,其实在我们国家,好像也有类似的事情。
比如说大奸臣秦桧。
比如卖国贼汪精卫。
他们的雕像,好像至今还在地上跪着呢!
我心里想着这些事,哈达巴克已经打开了人头下面的箱子。
我和老杰克上眼一看,那果然是一箱子黄秃秃的石头。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