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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阿尔科亚搂着那个叫伯伦娜的女人,两个人笑眯眯的看着黑人射击。
周围的马匪们也在开枪,他们应该是在为那个回山的马匪争取时间。
狗,对于狙击手来说,是致命的,是狙击手天生的敌人。
因为狗的嗅觉十分灵敏,是人类的40倍。
普通的猎犬,经过训练,它们的嗅觉一般在200米到300米之间。
这个数值还会随着天气变化而改变。
比如夏天,一条好的猎犬,它甚至可以闻到两公里外的气味!
我心里开始有些慌乱了,我必须摆脱那条猎狼犬。
而对付猎狼犬最好的办法,要么是开枪杀了它,要么是隐藏自己的气味。
如今我周围全都是克洛山的马匪,开枪显然是不理智的。
那么我要做的,是尽量隐藏自己的气味。
可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我该怎么隐藏自己的气味呢?
我心里慌张的想着,两种办法。
一、入水!
水能隔绝一切气味,这也是经典的教科书办法。
第二种办法,是我最好能搞到马匪身上的东西,比如他们的衣服,比如他们的鞋子等等。
其实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在野外寻找动物的粪便,涂抹在身上,这办法有点恶心。
但除了这三种,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办法可行!
我低头沉思着,目光在周围的马匪身上看来看去。
树林里的枪声还在继续,不多时,远处的山坡上传来马蹄声。
那个叫“帕什”的家伙,骑马在山坡奔跑,而他的身后,确实跟着一只大型猎犬!
妈的,狗来了!
当听见山坡上响起马蹄声,再看到那马匹后面大型猎狼犬的时候,我当下心中一愣,随后就感觉头皮都麻了!
妈的,那是狗吗?
我心中惊愕,那简直就是一只黑豹子!
确切的说,那东西长的全身乌黑,四肢和嘴巴都是土黄色。
它的体型有多大呢,远处看起来,就像一只小牛犊子。
我保守估计,这东西最少有两百斤。
两百斤的大型猎狼犬,在非洲,那可是很难看见的!
“该死,这回死定了!”
我心里嘀咕着,瞬间头上的冷汗都下来了。
马匪们在哈哈大笑,显然他们也看见了那条狗。
“嘿,波滋,跑快点,该死的蠢货!”
“妈的,把那个东方崽子给老子找出来,哈哈,今晚老子要用他的骨头给你熬汤!”
漆黑的树林中,本·阿尔科亚开心的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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