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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我看他,他还跪在了地上。
典型的阿拉伯风格,双手合十,对我面露祈求。
我犹豫的看着他,此时我要去攻打哈顿堡垒,显然带一个十六七岁的男孩是不应该的。
但哈林姆的话让我心动了,哪个男人不希望上演堂吉诃德与潘沙的故事呢?
这小子会成为我的潘沙吗?
我手指敲击着车门,认真思考。
我在思考收一名仆人的好处与风险。
好处是,我可以让面前的男孩照顾我的生活,甚至拉他上战场为我挡子弹,体验一下当主人的感觉。
至于坏处嘛,呵呵,那就是我需要时刻提防他,提防他趁我不备,开枪打爆我的脑袋!
想了片刻,我笑了,拍了拍副驾驶的位置:“上车吧,你的话让我很感动,我可以给你一次机会。”
哈林姆的眼睛亮了,他开心的从地上爬起来,捡上他的枪,笑嘻嘻的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我好笑的看着他,心想真是个单纯的家伙。
我十五岁的时候,可是被人拐出来的,看谁都是坏人。
那样我的佣兵生涯就结束了!
“嘿,小子,把枪放下,我让你活着好吗?”
我故作镇定的笑着,心里却大骂真该死呀!
这只是个刚刚做雇佣兵的年轻男孩,他惶恐不安的举着枪,最终身体抖动,痛快的把枪丢到了车外。
“先生,求求你,别杀我!我今天才来当兵,我叫哈林姆,我可以听你的话!”
男孩举起了双手,他的举动让我有些意外。
这不是佣兵该有的样子,他真的把枪丢了!
对于雇佣兵来说,枪就是话语权。
在战场上两人相遇,如果有一方敢贸然丢掉手里的枪,那他的死相一定很惨!
我盯着丢掉枪的哈林姆,犹豫着我要不要给他一颗子弹。
看着他满脸眼泪鼻涕的样子,我有些于心不忍,最终放下了突击步枪。
这不是佣兵,这只是一个被拉上战场的孩子。
虽然我自认冷血,并且对待敌人毫不手软,但这并不代表我会乱杀无辜。
我让哈林姆从车里走出来,仔细的搜他的身。
这个小子很听话,趴在车上摆着“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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