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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奴可算是泉州各军中的异类,他看不惯汉人的勾心斗角,玩儿阴谋,斗心眼儿;也对汉军将领那种靠关系,而不是靠战功得到升迁嗤之以鼻;同样认为蒲寿庚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不惜对昔日的主人下手,这与蒙古人的性格都格格不入。因他一直恪守着一个蒙古勇士的信条,渴望战斗,喜欢杀戮,便也不能像其他蒙古人一样迅沉迷于繁华之中难以自拔,使他在泉州倍感孤独,成了别人眼中的怪物。
当下城防已失,退守的最后一块地方也岌岌可危,而父亲唆都却被阻于城外无法入城,百家奴酒喝的不少,但也知道当下为由擒住南朝的小皇帝才能迫使宋军退兵。蒲府位于城南子城之外,与其所在的南城头不过里许,纵马狂奔也不过是片刻的功夫便达。
百家奴作为一个沙场骁将,自然清楚要冲到主将的跟前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过以他和南军交战的经验来看,面对骑兵的冲击,宋军若是没有险地或是城防可以凭仗,往往是一触即溃,从不敢接战,更不要说苦战了。而当前的形势对自己也十分有利,正面列阵的宋军只有两千余,己方尚有骑兵五百余可用。按照以往的惯例,一百骑兵便可击溃上千的南朝步军,自己冲破眼前略显单薄的阵势并非难事。
另一方面,南朝小皇帝也是自寻死路,那城头之上视野虽好,但离战场也太近。且其是面向城中,背后便是城壕,根本无路可退。百家奴由此断定只要自己动作够快,攻击迅猛,即便受些损失也能够将小皇帝生擒活拿,迫使南军退兵,甚至投降。若是‘正常’的情况下,百家奴所想并不是没有成功的可能,要知道当年蒙军百骑破敌的战例并不是少数。而他手下的精骑尚有五百可用,加上喝点酒脑子热、胆子也壮,便要出战。
蒲寿庚此刻虽为泉州脑,但是他也知道自己的身份尴尬,还需借助唆都的势力才能稳定泉州局势。有此心里作崇,自然对百家奴也是恭敬有加,不敢得罪,况且在这危急之时期望唆都解围。而百家奴对其并不感冒,也不将其放在眼中,自己想干便直接动手,连个招呼都不跟他打。
百家奴没想到的是此南军,已非彼南军,他们不仅极度终于小皇帝,且装备了足以傲视当代的利器。因此他的行动刚刚开始便遭到宋军猛烈打击,死伤惨重。但他依然不想放弃,孤注一掷的起攻击!百家奴双腿加紧马腹趴在马背上,以靴跟的马刺不断磕击,战马吃痛前窜,越跑越快,而他身后也有骑兵控制住受惊的战马,追了上来,竟聚起百十余骑。
‘噗!’百家奴作为长在马背上的民族,自然清楚这么短的距离上若想将度提高到极致只能采用非常手段,在距离敌阵尚有百十步左右的时候,他抽出匕插入马臀。其坐骑本就是良驹,受了这么大的刺激更是疯了一般的向前奔跑……
“举弓!”在前指挥的陈凤林眼见敌骑快冲了过来,立刻令弓箭手拉弓搭箭。
“射!”按照规矩,弓箭手在射前,应由有经验的弓手先一箭,其作用就相当于现代炮兵的基准炮,以测定距离,待敌军进入后,其他弓手才会一同射击。但当下两厢相距太近,根本没有时间依照程序来过,待准备完毕,陈凤林便下达了射的命令。
“高举,射!”弓手们也看清了当下的形势,第一轮箭射完毕后,便做好了第二轮射的准备。陈凤林随之下令射,并加大射角进行抛射,覆盖阵前敌骑行进路线,利用箭矢下落的动能杀伤敌兵。
“收弓,出刀!”堪堪射完两轮,敌军已至五十步之内,再难以完成第二轮射。而地形狭窄,又难以变阵,陈凤林令弓箭手撤出战刀准备待敌突破长枪兵和刀盾兵布下的防线后,参与肉搏,阻挡敌骑的继续深入。
此刻最前的盾手已经竖起大盾,立起支撑,并以肩膀抵住,准备抵抗敌骑的冲击。而长枪手也以向前将长枪架在大盾之上,探出枪身,刺杀冲阵的敌军。刀盾手则俯身将盾牌高举,形成一片如鳞的盾甲,以抵挡敌骑射出的箭矢……
蒙军骑兵在百家奴的带领下奋勇向前,这些精锐们身披双层甲胄闯进了宋军射出的箭雨中。地形狭窄不利于宋军展开,同样骑军也难以疏散开来,密集的箭矢之下不断有人马中箭扑倒。但他们此时已经顾不上这许多,后边的只能踩踏而过,他们知道只要闯过去靠近敌阵,箭矢便对他们失去了作用。不过滋味同样不好受,谁也弄不清箭会从哪个方向射来,自己又会撞到哪一支箭上。
而最为恐怖的却是弩炮射的弩箭,若是普通的箭矢即便透甲,只要不射中要害,仍然不会对接下来的战斗造成多大影响。但是那些弩矢不同,其皆是精铁打造,力道沉重,双重甲胄在弩炮面前就如纸糊的一般,只要被射中往往是人马皆透,对身体造成巨大的损伤,只大量出血就能让人失去战斗力。
两轮箭雨加上连弩炮的狙击让蒙军骑兵损失惨重,未到阵前已经倒下了七八成。而他们已经没有了退路,狭窄的战场上根本不容他们施展过去迂回游击、突射骚扰的战术,成败只有这一次机会。百家奴待箭雨一停,右手从箭壶中抽出五支箭矢夹在,左手已经摘弓在手,同时将抽出的箭夹于指缝间,猛然立起身拉弓搭箭射向宋军。一支箭射出,看都不看目标已经搭上了第二支箭拉弓射,如此反复,待到阵前五支箭已经射完。
此刻距宋军已不足十步,百家奴挂弓抽刀,将盾挂在左臂上,右膝碰了下战马调整了下方向,双脚又猛磕下马肚子。战马猛地跃起,从如林的枪阵上跳过,撞进了敌阵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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