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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大宛这块肥美的鲜肉,立刻就暴露在所有猎食者的视线中。
翁归靡知道,匈奴人是不可能放过这个机会的。
因为,匈奴人比乌孙更饥渴、更疯狂!
一旦他们知道,他们必然比乌孙更亢奋!
一个人口起码数十万,城邦十余,邬堡无数,立国数百年,有着无数积蓄下来的财富、工匠,更有着让人梦寐以求也要得到的汗血宝马的王国,对现在已经失血严重的匈奴来说,不啻是草原上饿了整整一个月,就要濒临死亡的狼群,忽然找到了一头犍牛。
翁归靡知道,匈奴人肯定会不管不顾的撕咬上去。
能咬下多少肉就咬下多少肉!
他甚至可以猜到匈奴人的战略——就和草原上的狼群一样捕猎大型猎物一样。
他们肯定会围上去,然后咬住大宛最脆弱的部位,就像狼会咬住牛、马的***一样。
然后,他们会将这个地方咬破,让鲜血与内脏流出来。
最终,他们会和狼一样,静静的死死的跟随着受伤的猎物。
直到他筋疲力尽,支撑不住轰然倒塌。
于是,狼群一拥而上,将猎物撕碎分食。
原安糜闻言却是不能理解,他疑惑着问道:“伟大的白狼之子,您关心匈奴人做什么?”
“匈奴人现在还有力气来和我们抢夺大宛?”
在他看来,陷入内战的匈奴,哪来的什么余力掺和到这个事情里。
这是乌孙人百年难遇的战略机遇。
汉朝、匈奴都不会管他们的扩张。
而这机会稍纵即逝!
现在每一分每一秒都关乎着乌孙国运,哪能这么啰嗦、磨蹭?
就该一鼓作气,孤注一掷,倾其所有,赌国运于一战。
翁归靡却是摇了摇头,道:“格里当,你还是太年轻了……”
“当前天下三分……”
“汉为龙,不可一世……’
“匈奴如虎,凶残强大,哪怕如今内战,也非我乌孙所能及……”他轻轻说着,眼里闪着名为智慧的神色。
他对乌孙是有自知之明的。
乌孙人口不过四十万,极限动员下能有骑兵七八万。
纸面上看确实不错,但实际上呢?
乌孙真正的能战之兵,不过四万。
可以出动,用于对大宛作战的兵力,恐怕不足三万!
这些兵力,面对匈奴进攻时,防守都有些吃力。
所以,翁归靡轻声叹着:“而我乌孙,有些人以为是狼……”
“然而,格里当,你可知道,其实我乌孙最多是豺狼、狐狸……”
“豺狼与狐狸,在龙与虎的争斗中,拣点残羹剩饭,腐肉骨头,或许可以……”
“但想要争夺猎物……”翁归靡指了指自己的脑子,道:“就需要智慧!”
“汉朝称为兵法、庙算、战略之物!”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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