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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叶明珠没有看错。
那个人的确是封翎。
这一个礼多拜,封翎都快疯了。
他从小养尊处优,虽不能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什么时候受过这种罪?
别的乞丐可以为了钱,给人下跪,说吉祥话,可他就连腰都不愿意弯一下。每天就直着腰低着头拿个破碗,一声不吭的站在路口,哪个愿意给他一分钱?
每天也就是靳北城安排的人看他可怜,让人给他扔个块八毛的,也就够他买一两个馒头不至于饿死。
可即使这样,封翎也已经饿得经常眼睛发绿,眼冒金星,就连走路都觉得脚底下是软的。
每当路过他以前出入自如的高级餐厅,他更是懊悔的恨不得把头塞到裤裆里。
而且,封翎还爱干净。
本来靳北城给他的衣服就已经脏的看不出颜色,这几天又一直在他身上捂着,封翎觉得自己身上已经快发霉的,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一股刺鼻的味道。
比这个更要命的,还是人们看他的眼神。
以前的封翎是天之骄子,无论谁,都会因为他的出身和地位,给他几分薄面,不管内里如何,至少都是笑脸相迎的。
可现在,只要是看到他的人,都会用嫌弃鄙视的目光看向他,说他好手好脚不找个活计,就知道讨饭不劳而获。
这种有骨子里出来的鄙视,让封翎难以忍受。
每当走在大街上的时候,他都恨不得自己死在大街上。
他后悔了,如果当时拒绝靳北城,那大不了一死,虽然当时害怕,但死了一了百了,总比现在被人们的眼神凌迟强。
可是,现在后悔也晚了。
他又是个懦夫,没有勇气自杀,那就只能忍受人们眼神凌迟的折磨。
这几天,他无数次想要到峰忝国际楼下,或者叶家别墅附近找到叶明珠,和她拼个你死我活。
可是他一想起靳北城的眼神,就打消了这个主意。
他怕这种人间炼狱,但是他更怕死。
“妈妈,那个叔叔也是乞丐么?”
“别指,不礼貌,那个叔叔也是乞丐。”
“那妈妈为什么不给那个叔叔钱呢?刚才明明已经给那个奶奶和小姐姐了……”
“那是因为……”
“你看到那个乞丐没有?你要是不好好学习,长大就和他一样,找不到工作,只能讨饭!“哎呀,别推我,差点撞到刚才那个乞丐,他身上脏死了,我这裙子好几百买的呢,被他弄脏了可怎么好?”
人们说话声一字一句的传到封翎的耳朵里,刺耳无比,像刀子一样割着他的心。
加上昨天嘴馋,只吃了肉包子,现在封翎已经饿得眼睛发黑,再也走不动路,就在路边找了个背风的地方,紧了紧棉袄坐下,将破碗放在狡辩,插着袖口就低下了头。
可饶是这样,他还是觉得身上一阵一阵的寒冷。
这几天,他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
开始一两天,还是可以睡在乞丐们聚集的桥洞里,那里警察抓不到,可以生火,大家对他也还算客气。
可是没两天,大家就发现封翎这个人不仅拉不下面子讨不到一个钱,还经常给其他乞丐脸色看,于是一起开始排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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