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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传统,两军交战,先对峙,再扎营,互相拉锯,然后再试探,寻找对方的破绽,或者等着对方出错,最后一击致命。
“嚈哒、高车、鲜卑弓马娴熟,人多势众,颇有一战之力。”
直到现在,秃发树机能还是本能的站在草原人的立场上看问题。
丝毫没觉察到秦军已经不是传统的中原军队。
出征的越骑军大多是雍凉之地的羌胡和鲜卑人组成,也是自幼生长在马背上,思想上经过宣义司十几年的改造,肉体上经过战争的淬炼,已经彻彻底底变成秦人。
剽悍刚毅、勇猛无畏。
前锋五千人穿着冷锻甲,一手持长槊,一手挟长弓,两匹漠北马,一匹河湟大马。
后面一万五千多人穿着皮甲,手持劲弩,长枪。
所过之处,地动山摇,风云变色。
“哈哈哈!”文鸯仰头大笑起来,“当年某麾下若有这支强军,司马家安能再苟且十数年?”
一个国家的气质取决于君主,一支军队的气质取决于统帅。
大秦第一猛将毫无疑问非文鸯莫属。
军中和民间早有排名。
第一文鸯,第二蒙虓,第三马循,第四张特……
刘珩原本排在第三,但自从在女人肚皮上倒下后,成为民间的一大笑柄,排名滑落到第九去了……
“区区土鸡瓦狗,安能与我大秦相抗?”文鸯扬起长槊。
身边五百具装甲骑仰天狂啸:“杀!”
“杀、杀、杀!”
呼喊声此起彼伏。
一股杀气拔地而起,狂风之中,旌旗在燕然山下宛如云彩。
一条长龙气势如虹的向西狂飙。
排山倒海的气势,让身处其中的秃发树机能愕然不已,今日之大秦不是曹魏和司马晋,不是蜀汉,也不是东吴,而是一股无可阻挡的潮流。
汉人崛起,不,秦人崛起,融合草原已成定局。
一个统一的中原帝国,草原上的乌合之众,只能匍匐在它的脚下。
要么融入,要么……灭亡!
在这股大潮之下,秃发树机能个人的野望太微不足道了。
“天下大势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兄长不可自误!”堂弟秃发务丸在他身边低声道。
曾经聚集在他们身边的鲜卑部众,早就一个个离去,融入大秦。
仿佛河流归入大海一般再无踪迹。
秃发树机能望着湛蓝的天空。
天空下,远处的呼揭山如同沉默的巨兽,草原还是那个草原,却早已经不是鲜卑人的驰骋之地了。
“从今往后,秃发一族改姓刘,我名刘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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