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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十七日夜,鞑靼人攻城失败,就这么一直无惊无险过了两天,土木堡内仍旧没有外界任何消息。
沈溪出了指挥所,先在城里走了一圈,然后便直接从坑道出了城,一路巡查到城西堑壕区外的岗哨……这岗哨距离土木堡足足有五里远,哨卡内只有一名哨兵,整个人的身体都被沙土埋着,头顶矗着一蓬寻常的茅草,要不是沈溪看得仔细,根本分辨不清楚这泥土下面居然有个活人。
沈溪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出城这么远,他原本是想近距离查看一下鞑靼人的军营,于是将自己全身上下弄得灰不溜秋的,带着望远镜便过来了。
两个黑乎乎面目不清之人对视了许久,那士兵才看出来,原来在他面前的不是来问询情况的斥候,而是城中最高指挥官,正二品延绥巡抚沈溪。
“大人!”
那名哨兵掀开茅草,想从泥堆里出来,沈溪却一摆手,示意他继续留在原处便可。
沈溪道:“别出来,埋伏不容易,千万别暴露行迹……我只是看看情况,没问题的话这就回去,辛苦你了!”
那人咽了口唾沫,什么都没说,目睹沈溪从堑壕里出来,小心翼翼地来到他所在的土坡下,然后匍匐着上了坡顶,然后用一个长筒状的东西查看前方鞑靼大营的情况,过了差不多一刻钟,沈溪才从坡上下来,坐在地上休息。
两个人面对面,哨兵心中感慨万千,他是个三十岁出头的老兵,因为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为人很精明,所以才会派出来,充当土木堡的耳目,监视鞑靼人的动向。
一旦鞑靼人有何异动,要不了多久城里就会获得通报,能够让明军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反应,调兵遣将,有针对性地进行布局。
“怎么样,辛苦吗?”沈溪拿出羊皮水袋,喝了口水,却见那哨兵忍不住流口水,显然是把这东西当成烈酒。
沈溪笑了笑,把羊皮水袋送了过去,哨兵拿在手中,“咕咚”“咕咚”猛喝两口,这才发觉只是清水,但即便是水,对他来说也是好东西,因为长久在外面埋在土堆里,他身上缺水的情况很严重,不到换岗时间,他还不能撤。
“喝这个!”沈溪解下另一个羊皮袋,里面却是烈酒,但酒加起来不到二两,士兵喝了几口就没了。
“多谢大人!”哨兵由衷感激。
沈溪将两个羊皮水袋拿了回来,微微一笑,如今连他这样一个堂堂的二品文官,浑身上下也只有牙齿是白的。
沈溪在进入土木堡后,从未曾用水沐浴过,现在城内所喝的水,都是融化的雪水,能解渴就不错了,根本就不敢谈别的什么。
“几时换岗?”沈溪再问。
“要到天黑去了。”
那哨兵有些无奈道,“那时候就会有两个新兵蛋子过来,白天就我一个……原本还有个搭档,但两天前的夜里……战死了!”
“哦。”
沈溪点头道,“这里距离最近的岗哨,也有两里多,一个人不怕吗?”
“命都快没了,害怕也不顶事,不过还好,家里不指望我,以前在京营当差混日子,现在能跟着大人到边关来,已经杀了六个鞑子,算是给祖宗脸上争光了。就算不能活着回去,给家里赚几两银子抚恤,也算是尽孝……”
沈溪听此人压根儿就没提及妻儿,便知道这样的军汉一般都没有成家立业。
京营兵并不是什么光彩的职业,很多民户不愿意把女儿嫁给军户,打老婆的臭毛病只是一个方面,最主要的还是嫁给这些人没有前途可言。
大明军户逃亡情况很严重,主要是军户人家除了走科举一途,无法再从事其他职业,而且一旦遭遇战争,随时可能会葬身疆场,普通人家嫁女儿,还不如嫁给那些老实勤快的庄户人,至少平平安安过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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