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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离歌的到来。
让原本热闹非凡觥筹交错的芙蓉楼更是热火朝天,如火如荼。
男人一袭雪白锦袍,浑身上下雪白,干净的一尘不染。
那绝美的面容,白皙完美的仿佛没有瑕疵,与他身上雪白的衣袍融为一体。
细致如美瓷的肌肤,诗意光泽宛若葱白的脖颈。
他的身上,并没有多余的装饰,就连那一身雪白的锦袍,布料也是极其简单的做工。
可是穿在男人的身上,以及他身上难掩的与身俱来的高贵气息,使得他的到来,让在场的一众王孙贵族,全部黯然失色。
离歌向在场的人证明了,并不是多华丽不菲的衣裳穿在身上,才能彰显的出这个人的尊贵与高高在上。
相反,他身上的布料与在场的人比起来,显得普通极了,可穿在他身上的效果,又胜过在场的所有人。
墨双看呆了。
楼下的人,无论是男还是女,可以说,随着离歌的到来后,全部看的如痴如醉。
离歌的美,就好像是一汪清水,清澈见底。
忽然,清水中突然滴进一滴同样清澈干净的水滴,可落在清水中,晕眩开来,这滴水滴,还是将原本清澈的清水给打散了。
可是离歌没有,随着他的加入,使那原本清澈见底的清水更加清凉,颜色更加透明,水质更加干净。
离歌的美,是干净的美。
他的美,是哪怕置身污浊的环境之中,因为他的到来,周围所有的一切都会变得干净清澈。
墨双这些年跟在自家小姐身边,可以说,京城中俊美的王孙贵族都看的眼花缭乱,早已在她的心中激不起什么波动了。
加上她家小姐又美的倾国倾城跟天仙下凡似的,寻常俊美的男人或者漂亮的美人,根本就入不了她的眼了。
但离歌不一样,像她这种见过了京城双美的人,在看到离歌的那张脸的时候,不单单是他的那张脸,还有他的身上与身俱来的那种让人感觉十分感情儒雅谦和,想要让人靠近的气息。
墨双下意识的就捂住了自己的嘴。
之前听到别人说这芙蓉楼的老板长得多么多么的好看惊为天人,她还不相信,觉得他们都是故意夸大,往大了说的。
芙蓉楼的老板再好看,不和别人比,就紫衣侯在这站着呢,能比得过紫衣侯?
现在这么一对比——
乍眼一看,确实是比不过,但是二者又是完全两种不同风格的美。
离歌的美,是美的清幽,美的清雅,美的干净。
至于紫衣侯的美——
墨双转头。
咦?
看着不知何时从里面关上的木窗。
墨双:“???”
不是,窗户啥时候关上的啊?
她还想和她家小姐说话呢。
。。。
萧凤瑾出手阔绰,将芙蓉楼的招牌菜全部点了一个遍。
小春尽心尽责的守在房间里,每一道精致的菜做好端上来,她都会挨个一一介绍。
对于虞欢来说,即便是山珍海味,珍馐美食。
反反复复吃也就是那几个口味。
咸甜适中,酸甜苦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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