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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德豪还能说什么呀?毕竟是摸也摸了,亲也亲了,罪名肯定是逃不掉的。
“大哥,我错了,你想怎么罚我都认,但是。。。侯玲必须嫁给我。”
“为什么?”
要说刚才是搪塞侯春的话,那现在他可就是正儿八经的提要求了。
芦德豪眼睛清明一片,看不出任何开玩笑的痕迹:“我喜欢她。”
“喜欢她,她就必须得嫁给你?这是什么道理?”
“大哥,算我求你了。”
“求我?”
林臻一愣。
芦德豪虽然是个活宝,平时也不太正经。
但可从没用过这个词。
这时闹哪样啊?难不成他真爱上侯玲了?
就因为那几个时辰的伺候?
“德豪,男人一诺千金,你可不能反悔啊。”
“我绝不反悔,只要侯春兄弟同意,我现在就回家去我爹说!”
嘶。。。。。。林臻转头看向侯春。
侯春心里顿时有些发毛:“世子,您不是说要。。。要替属下惩罚小公爷的么。。。”
“猴子,德豪可从不求人的。
再说,他们家也算豪门世家,靠祖上福祉在京城里也算说一不二的存在,你妹妹嫁给他。。。当真是件好事。”
道理是这个道理,道理谁不懂啊?可是芦德豪给侯春的第一印象实在是太差了。
大早上饭也不吃,牙也不刷,抱着自己妹妹上下其手不说,还使劲亲了两口。
最重要的是!
他居然让我妹妹拖鞋给他看!
这是何道理?
不知道男人的头、女人的脚都是不能摸吗?
“世子,这件事情,属下不愿意答应。”
侯春倒是不说谎,也不勉为其难。
林臻看向躲在他身后已经停止哭泣的侯玲。
小丫头个子不是很突出,大概一米五五左右,过两年应该还能长些,一张小脸正在往圆润了生长,再往下看。
好嘛,林臻知道芦德豪为什么喜欢她了。
因为他长着一双异于常人的小脚!
特别特别的小巧玲珑。
不是那种变态的三寸金莲,就是很小很小的脚,估计也就32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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