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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五年十月十日黄蓉和大都留守府收到杨康发过来的奇怪诏令。
杨康在诏令中要求女奴籍,乐籍和犯罪官员妻女必须缠足以做区分。此诏令试推行二十年,二十年后强制推行。
这些人必须缠成小脚女人。违反此规定的,奴隶将放籍为自由民,乐籍将放良籍,犯官违反遇赦不赦。
此时金国高层还是女真人为多,接到这个诏令之后,讨论一下,觉得无非就是让那些人强制缠足,强制的都是一些社会边角料,就当陛下一爱好吧!
诏令就下发全国,不过也有些人看出来。只是也不反对,甚至都知道这个诏令注定就会不了了之。
当痴迷三寸金莲的汉族士大夫们听闻这道诏令,一开始还沾沾自喜,想不到吾皇也是同道中人,吾道不孤。
后来就回过味来了,顿时气得眼冒金星,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心里大骂皇帝心思歹毒。
缠足本来是民间自发的爱好,可是此诏令一出成为街头巷尾的谈资了。
江南一个德高望重的李老夫子,“啪”地一声将手中的茶杯重重砸在地上,怒不可遏地吼道:“荒谬!简直荒谬至极!
这金国皇帝怎可如此胡来,竟将我心中圣洁无比的三寸金莲,与那些娼妓、犯官妻女强行关联,这不是焚琴煮鹤又是什么?
他全然不懂这小脚之中蕴含的典雅韵味与文化精髓,简直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莽夫!”
老夫子感觉心里堵的慌,有火无处发,若是上书言不许,有感觉不是那么回事?老夫子心里大骂大都堂堂满朝公卿,怎么会如此素位尸餐,看不出此诏令恶毒之处。
中原一个年轻士子赵文轩也满脸激愤,连连摇头:“这等做法,实在是有辱斯文。我等一直将女子缠足视为一种高雅的审美追求,家中妻女自幼便精心缠足,那是身份与教养的象征。
可如今这诏令一下,若再让她们缠足,岂不是与那些下贱之人同列?我断断不能容忍!”
在这之后,天下文士开始抵制这个缠足之风,严令自己的妻女停止缠足,若是已经缠足的,也要慢慢放开。
他们觉得,若不如此,便是对家族清誉的玷污。
往日里对三寸金莲的痴迷与推崇,此刻全都化作了对杨康这道诏令的深深厌恶。
他们在各种文人雅集上,也不再谈论缠足之美,反而对杨康的这一举措大肆批判,言辞激烈。
仿佛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挽回他们心中被这道诏令践踏的文化尊严与审美秩序。
李巧乐、陈燕燕和曾欣欣几个人风风火火地闯进了杨康的书房,平日里对杨康的敬重此刻全然被愤怒取代。
李巧乐率先发难,柳眉倒竖,双手叉腰:“陛下,您可还记得当初答应我们的事?
说要倡导放足,让女子不再受缠足之苦,可如今这道诏令算什么?
强制那些女奴、乐籍和犯官妻女缠足,这不是出尔反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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