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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城南市,百酒阁。
百酒阁有五层高,于世带我来到最高的那一层雅间。
清汤铜炉锅子咕嘟咕嘟地煮着,满屋子都弥漫着热气和羊肉的香气。
我和于世各自闷头吃得香。
生死与共这么多年,我们都成为了彼此最自然的习惯和存在。
即使一句话也不说,我和他都不会有一丝半点的“尴尬”。
大雨天涮锅子,真是再惬意不过。
于世吃得兴起,又点了两壶桂花米酒。
他倒了杯给我。
我又推还给了他:“我酒品太差,还是不喝了,免得喝多了太狗。”
于世笑道:“你竟然知道自己酒品差,喝完变成狗呀?我怎么记得你喝完酒第二天就什么都不记得呢?”
我侧眸瞧他,疑惑道:“这话的意思。。。。。。是你早就知道我酒品差?”
于世哭笑不得,摇头叹道:“一起这么多年,若是连你酒品都不知道,也太说不过去了。”
“那。。。。。。。”
我继续问他:“你也被我咬伤过?”
于世点头,解开襻膊,撸起衣袖,将手臂上的疤痕露出来给我瞧。
他委屈道:“看,你干的,当时没疼死我,咬完人第二天还不记得,我想委屈都委屈不起来。”
“知道我醉酒后,为何会咬人吗?”我道。
于世摇头,“为何?”
“醉酒时,我总会做梦,每次都会梦到我当初刚进细作营,被扔到荒山野岭,与狼群厮杀的场景。。。。。。”
看着锅中蒸腾的热气,脑海里再次浮现那些难以忘却的回忆。
听到最后,于世神色也沉重了起来。
他从衣领里掏出戴了好多年的狼牙。
红绳都已经旧得褪了色,可那颗狼王的牙却润得发光。
“看,我每晚都盘它。”
于世爱不释手地低头摆弄着:“我总觉得,岁和送我的这颗狼牙,能辟邪保平安。”
我昂首挺胸,自诩笑道:“那自是当然。”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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