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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6章 杀掉大酋秃雪(第1页)

他的攻击太犀利了,太多的人帮他了,他的牙兵象打了鸡血一般地跟随他勇猛向前,奋不顾身地为他接下来自侧翼的攻击。

一对一,谁来谁死!

孟之祥对自己满意得很,不枉俺把大部分的时间用在了练武上,现在收到了满意的效果。

杀人轻松加愉快,我是战争之王,战场的主宰者!

他对鞑靼人不屑地道:“你们还是太弱了!”

有个鞑将手执狼牙棒,挥棒连击,没有几个宋兵能够挡住他的,然而他与孟之祥交手,孟之祥觉得他弱了、太慢了、太没水平了。

鞑将凭借着一身蛮力,打其他人可以,但对上孟之祥,五招之内,孟之祥挑死了他!

一个鞑军汉将,持一柄单钩枪,锁拿对方兵器,应该是北宋时期传下来的枪法,速度也快,可是遇到了孟之祥的那杆枪滑不溜手,想锁拿也锁不住,双方大战十余合,算是象点样的对手,然而,还是成为孟之祥的枪下亡魂。

孟之祥挥红缨枪一路杀过去,“效率”极高,不到半小时,就连杀了上百人,大部分是军官与猛士,鞑靼人的真鞑不断地上前攻击他,然后一个接一个地倒下,他杀得浑身鲜血,到最后,鞑靼人都胆寒了,这位宋将,怎么能够面不改色地连杀这么多人也不手软!

当他过来时,鞑靼人纷纷退却,避之则吉。

……

鞑军汉将程介福尚在后阵未参战,他望着不远处的战场,震惊了!

宋军大将冲杀过来,所过之处,寸草不生!

过去攻击他的鞑军军官与猛将兄,一个个饮恨他的枪下。

不仅是他这么厉害,宋军的其余将领也非常地厉害,看得出他们力道大,招式熟练,武力值非凡,且,他们敢战,不惧怕鞑靼人。

鞑靼人厉害之处在于他们气势足,打遍欧亚两大洲所造就的气势让他们未战就先胜了三分,他们的对手往往怯于他们的气势,打起来非常地不利。

但宋将无人惧怕他们,猛打猛攻,使得程介福不禁想到了一个宋军大将,曹大胆曹友闻。

程介福是个汉人(北方人),随阔端汗入川,曹友闻抵抗他们,全无畏惧,虽然他失败了,但阔端也深为钦佩,下令厚葬他。

相比之下,其余宋将多是银样镴枪头,敢打的,善战的没几个。

但在这支青居军那里,看到了他们大大小小的军官,个个都是奋勇当先,人人拼命作战,而且他们专找鞑军军官来打,交战的结果往往是鞑军军官不敌。

宋军何止是军官厉害,就连小兵们也非常生猛,他们挥刀猛砍,用枪急刺,鞑军士兵一批批地倒下,伤亡惨重。

“杀!”宋军一声吼,鞑军人头就落地。

程介福找到了鞑军失利的原因,他发现了宋军的块头比鞑军大,臂膀比鞑军粗,一力降百会,加上他们的招式也强,鞑军不败才怪!

他记起秃雪曾对他说过的话:“待解了兴元府之围,你是首功!”

得,还想解了兴元府之围,只怕这回连回去都麻烦!

等下见到秃雪,劝他连夜逃跑,走为上策。

青居军在,我们是无法为兴元府解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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