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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吃肉就算了,他还默认别人都不吃肉,根本就没点一个荤菜!
额,等等,他点了,那一小盘儿水蒸蛋,勉强算是荤菜吧。
所以啊,新婚夫妇托了警察夫妇的福,意思意思,吃了一中午的草。完全不想说话的好么。
要不是为了收集他身上的魔气,豆豆一点儿也不怀疑她会当场找个借口走人。
所以,听到闺女的要求,新婚夫妇一个没忍住,当下就把熊夫妇店里所有能点的肉菜全给点了一遍。
什么椒盐野兔宫保野鸡烟熏野山羊什么的,全都点了一遍。
事后一家四口吃的满嘴油光,终于拍拍大西瓜小西瓜一样的肚皮,付钱走人。
熊夫妇收了钱,看着一家四口手牵手离去的背影,那叫一个感激涕零啊——太好了,妖尊大人家的小娃娃没丢,妖尊大人并没有在小本本上记他们的罪状!
普天同庆啊!
于是乎已经离开的一家四口不知道,因为孩子的出现,熊夫妇心里的一对大石头,总算是落了地了。
然而他们心里的大石头落地了,新婚夫妇心里的大石头,却并没有因为一顿野味而消失。
魔族出现了,而且来者不善,这种情况下,日子能过的轻松?
完全没可能的好么。
不过这还不是最坏的,最坏的是——新婚夫妇并不知道,其实严格说起来,对方已经得逞了。
那只虫子,已经成功寄生到了豆豆的脚腕上啊……
只不过老婆婆有一点却是骗唐琉璃的,虫子到了豆豆脚腕上,会要了豆豆的命,只不过没有那么快,也没有那么惨。
蛊虫会先吃干净她的绕兰藤,再吃掉她的灵魂,最后,才是其实没什么用处的肉体……
言归正传,一家四口回了家,老不休已经在家等的团团转了。
他饿的饥肠辘辘,只能动手给自个儿煮饭。
早些年的时候,他也是煮过饭的,味道一般,后来到了辟谷期,再加上有了那些徒弟们,他就总喜欢使唤徒弟们煮饭。
所以,这么多年没做过饭吃过饭了,突然吃了一两顿,肚子里的馋虫就被勾了出来。一顿没吃,竟然都会饿了。
所以他那么饿的时候他徒弟还骗他吃小饼干他才会觉得孝顺啊……
总之,一家四口进家的时候,老不休正在做饭。
豆豆鼻子尖闻到味道,挤进厨房看老不休忙来忙去。
老不休做的饭其实并不香,勾起不了豆豆肚子里的馋虫。
然而她脚上的馋虫,却已经蠢蠢欲动。
实话讲,那只虫子已经大概有两千五百多年了,两千五百年,足够任何一个存活下来的物种开灵智、通人性……
虫子是只冰蚕,从卵变成幼虫的那天起,就只能喝绕兰藤上面的露水。
来人界之前,它身上的颜色是接近透明的水色。可蛊婆说这样不行,这样太容易被人看出来了。
所以,蛊婆给它吃了不知道加了什么的绿色泥巴。把它一身晶莹剔透的水色全都染绿了。
它是蛊婆精心培育的利器,一开始培育的时候,还有七八条虫兄弟。
蛊婆养它们的初衷,就是为了让它们有朝一日除掉一只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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