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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说,”夕阳下,他黑瞳带着笑,望着紧张到嘴唇抿成一条线的男人,“还是说,高中时候的傅斯霆还太纯洁,恋爱都没谈过,一下子接受不了自己突然有了……男朋友?”
“是这样吗,接受不了男生?”他靠近他。
“还是接受不了自己的男朋友已经是个二十八岁的大哥哥?”
“……”
“其实我们同岁,我只比你大半年。”
“但你现在毕竟认为自己只有十六岁。所以二十八岁的男人……对你来说都已经不是哥哥,而应该已经可以叫‘叔叔’了吧?”
他只是稍微逗他,也不知道哪里触动了傅斯霆的神经。
眼前青年苍白的脸刷地一下就熟了。
映着夕阳,就显得更红。
厉非:“……”
傅斯霆的皮肤本来就比正常人白,一向稍微红起来就特别明显。厉非以前逗他也经常会逗得红温,但从没红温成这样过。
要不要对失忆的男朋友那么坏啊……他一时犹豫。
可身体还是逼了过去,都快贴到鼻尖:“傅小霆,其实……”
“不是!”
傅斯霆艰难打断,嘴唇都在苍白颤抖。
“我没有不能……”
“我没有,不能接受……男朋友。”
“……”
“……”
“二十八岁……也不是。”
“也不是……叔……”
叔叔两个字好像烫嘴。傅斯霆脸憋得通红,闭紧薄唇,不做声了。
厉非:“……”
总而言之就是十六岁的傅小霆也没觉得男朋友那么难接受,是吧?
毕竟高中生版的男朋友确实和后来的语言风格不太相同,厉非现在只能努力猜。也怪他,小刺猬现在直接被他逗自闭了,成了一只紧闭的小蚌壳。
明明二十八岁的傅斯霆性格稳定、骄阳似火。
是什么让高中时还这么孤僻别扭的少年,沉淀成后来那样。小蚌壳要经历多少残酷打磨,才能拥有圆滑的明珠。
厉非眸光沉了沉。
作者有话说:
傅斯霆:不是,谁对着那张脸能说出“叔叔”两个字啊?不是厉非他为什么要这么说啊。啊————十二年后可怕得很!12年后的厉非可怕的很!为什么要欺负高中小霆QAQ
厉非:?
(没有脑补出一堆叔叔背德文学的人发不出这种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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