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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重生大礼包非秦阳莫属(第1页)

林初夏刚进屋孙兰兰就迎了过来,“初夏,你总算回来了,我都想死你了。”

“这才几天,你的想水分不小。”

她说着话,感觉后边的人没跟上,转头就看秦阳正站在门口望着牌匾。

孙兰兰也看到了秦阳,尽管林初夏结婚时她就见过,还是忍不住的被惊艳。

凑到林初夏耳边小声道,“初夏,我觉得你真是撞了大运,这么出色的男人被你抓到了。”

林初夏也觉得运气不错,重生大礼包非秦阳莫属。

“别贫了,先给我拿点吃的,熟食小菜也都来点儿。”

他们在火车上没吃好,回了自己店,当然要先祭五脏庙。

不一会儿,店里的人都知道林初夏回来了,同时回来的还有她丈夫。

孙大娘看到秦阳,夸奖的话跟不要钱似的,什么女才郎貌,什么林初夏眼光好看上的男人也出色,把林初夏夸的,脚趾都要抠出大别墅。

秦阳这个傻子却乐呵呵的,与有荣焉的样子。

俩人刚吃完饭,苏文松就过来了。

他是听说林初夏回来,特意过来找她的,却没想到林初夏是和她丈夫一起回来的。

看她丈夫有伤在身,也没多说什么,问她用不用车送他们回去。

林初夏察觉到什么,“是不是店里出事了?”

刚才孙兰兰的语气她就听出异样。

苏文松想了想道,“是有点儿事,不过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解决的,天不早了,你先回家休息,明天咱们再细说。”

“那行,叫猴子送我们一趟吧,我先回去,有事明天说。”

她离开十来天了,就算真有什么事,也不急于这一会儿。

秦阳却在苏文松出现的那一刻,头顶的小雷达就立起来了,视线克制又谨慎的打量着男人。

个头不算矮,中等身材,皮肤不算白也不算黑,戴着一副眼镜。

最特别的是周身的气质,他与林初夏说话的时候不卑不亢,明明是林初夏的下属,却有一种掌控着全局的淡定。

居然还让林初夏回家休息,有事明天再说。

他一个下属,面对老板有事情不及时汇报,这么淡定的吗?

记得这男人应该是下乡过的知青,在农村劳动那么多年,皮肤还比大哥白,确实应了大哥所说的那句小白脸儿。

秦阳又细细端详,并在心里做了比较。

身高没他高,身材没他好,皮肤没他白,眼神也没他好……

“秦阳?”

手臂被碰了碰,才意识到林初夏在叫他。

“啊?什么事儿?”

“这就是苏文松,之前和你提到过的,咱们店里的骨干分子。”

他给秦阳介绍完,又向苏文松介绍,“这是我丈夫秦阳,”刚才她也是这么向店里人介绍的。

苏文松早就看到秦阳了,也猜到了他的身份,下意识伸出右手,“你好,我是苏文松,总听林总提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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