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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里很安静,整个酒店都很安静,我挣扎着走下床,感觉浑身上下不是特别舒服。
自从得到那个东西后,除了偶尔会燥热之外,我还没感到丝毫不舒服的感觉,可这次不一样,是那种虚弱的感觉,虚弱得浑身走不动道。
嘴里不舒服,我想着去洗手间刷刷牙,刚走到洗手间,就愣住了。
镜子里,我的脸色焦黄,眼圈深陷,要多憔悴有多憔悴。
我愣住了,用手拍拍脸,脸上的皮肤僵硬,干涩,仿佛一瞬间老了几十岁一般。
打开水龙头,我用冷水洗了一把脸,再照镜子,还是刚才那副鬼样。
用牙刷刷完牙,我急忙走出洗手间,推开套房的门,来到外屋。
外屋,宛初已经不见了,大耳贼也不见了。
整个房间里,只剩下我和财爷,我不能把财爷一个人丢下,要防止他逃跑。
回到套房里屋,我一屁股坐在床、上,掏出手机,给宛初打电话。
刚一坐在床、上,那股刚刚压下去的困意就袭上来,眼皮几乎都要睁不开了。
我拍拍自己的脸,提醒自己精神起来,必须要尽快联系上宛初,问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出乎我的意料,宛初很快就接通了。
“哦,我去楼下买点吃的,你在房间里稍微等我一会儿啊。”
她的声音很轻松,我变放下心来,挂断电话,静静的看着窗外的白云。
很快,宛初就回来了,拎着一个袋子,大耳贼装在袋子里,袋子下面是一些吃食。
我急忙坐起来,顿时感到一阵眩晕,好像是供血不足一样。
宛初推开套房门,快步进来,问我怎么了。
我说有点不舒服,睡醒后就这样了,也不知是怎么回事。
她摸摸我的脑门,皱皱眉头,说我发烧了,应该是得了高原病。
我还没说话的时候,她就伸手扶住我的肩膀,示意我吸食她的血。
诚然,吸食宛初的血,会让我舒服很多,可我的心里总是过意不去,宛初现在自己的状态也不是很好,血是血族人最珍贵的东西,失去的越多,能力就越差。
见我拒绝,她露出晕怒的神色,把我的脑袋按在她的脖颈处。
一凑近她香嫩的脖颈处,我口腔里的獠牙就情不自禁的长了出来,距离她的肌肤,只有非常近的距离。
旁边的财爷依旧一动不动,大约是昏死过去了。我这才放心的咬了下去。
一口留香。
没有吸过血的人,是无法体会人血的芳香的,尤其是年轻女子的血,那种甘甜,香嫩,无与伦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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