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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名字好听的人都不是好人
狗子经常能说出一些让人眼前一亮的话,当然,也就是让人眼前一亮而已,听完就完了,万万不敢认真按照它说的话去做。
因为,它说的话在逻辑跟理论上都是对的。
就是谁要是按照它说的话去做的话,估计会死的很惨。
人呢,需要一点点欲望,需要一点点的希望,需要一点点的运气,还需要一点点的无耻,最后包裹以一点点的良心,就能愉快的活下去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还能升官发财,那就非常的完美了。
纯好人跟纯坏人是两个极端,非常的不可取。
就像眼前的社火一样,还以为它烧烤玉桑是为了清理辐射,其实,人家是为了壮大自己,玉桑身上有它需要的高密度能量。
社火成功了,也心满意足的回到龙珠里去了,狗子举着被社火烧烤后的触手,检验过后发现没有了辐射,也就回去了。
云策瞅着玉桑被烧成灰烬的尸骨,忍不住对狗子道:“百人将,千人将,以及玉桑这样的高手,他们的内息有什么不同?
是能量密度上的差异吗?”
狗子道:“我以为你不关心这件事,还准备站在道德的制高点骂我一顿呢。”
“有什么差别?”
狗子沉思片刻道:“百人将的内息如同蛋糕,绵软,按下去就瘪了,千人将的内息如同海绵,按下去之后又会弹起,至于玉桑,他的内息是弹簧,按下去不容易,弹起来很凶猛。”
云策笑道:“你抽了玉桑的内息,给我吧。”
狗子许久没有回答,跟死机了一样,半天才听狗子道:“你要用玉桑的内息来消磨你的龙臂?”
云策摇头道:“龙臂可以是工具,却不能成为我的一部分,你懂这句话的意思吧。”
狗子又沉默不语了。
一个人,一匹马,一只鹰沿着清水河溯流而上。
开始的时候,三者之间的主要劳力是人,遇到一些沟沟坎坎,需要人扛着马,背着鹰跳过去,遇到难以攀登的高地,也需要人扛着马,背着鹰爬上去。
走了三天之后,那只鹰就不怎么跟在云策腿边鸭子一般的赶路了,它跳上了枣红马的后背,蹲坐的稳稳当当的。
再后来的时候,云策也不走路了,他也跳上了枣红马的背,在上面昏昏沉沉的任由枣红马驮着他回家。
云策总以为自己的身体已经非常的强悍了,自从狗子开始往他的身体里灌注玉桑的内息精华的时候,他才明白,自己的身体,远没有他以为的那么强大。
幸好,尖锐如金的玉桑内息,在跟龙臂抗衡的过程中,被社火不断的烘烤后终于变得温顺了,不过,云策一次只能融合掉一点点。
就这一点点,就让云策原本需要用手握才能捏碎的鹅卵石,现如今,只需要两根手指,就可以把鹅卵石剪断。
自从吸收了玉桑的内息之后,云策对自己的身体的认知就更加的清晰了,所谓内息并不是一股气,而是在短时间内让自身细胞强大起来的能力。
百人将能调动的细胞很少,所以发挥出来的能力也不大,千人将比百人将好一点,不过也只能调动一部分的细胞,也只能让一部分的细胞在需要的时候活跃起来。
玉桑是不同的,一念动,全身的细胞都会被唤醒,等待大脑指挥,现在,云策接收了玉桑的这点能力,一念动,全身动。
社火再次燎烤龙臂的时候,云策就不再觉得疼痛是那么的不可忍受了,以前就是一条胳膊疼,疼痛尖锐又集中,现在好了,云策可以发动全身来对抗龙臂,疼痛就会分散全身,疼痛程度一下子下降了好几个等级。
狗子吸取玉桑内息的时候,他的内息因为对抗辐射已经消耗的七七八八了,最后的这一点内息是他维持生命用的,如果没有这些内息保护,他早就死掉了。
云策通过狗子得到的内息就更少了,好在,这点高密度能量可以是一颗种子,云策现在要做的就是继续积累内息。
一旦内息多到可以如同大水漫灌全身细胞的时候,云策就觉得自己进化成了人类完全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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