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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七十一章 王侯之子(第2页)

百里安端起桉上的一杯冷茶就浇在林征的脸上,道:“冷静一些了吗,说说吧,今夜闹的这一出是怎么回事?”

看到来着是百里安,林征眼底的嚣张与怒意顿时收敛了起来。

他抹了抹脸上的茶水,尴尬一笑,道:“没……也没什么,就是今天心情不大好,多喝了两杯。”

百里安澹澹道:“多喝了两杯也不至于将人姑娘往死里逼。”

一下子回想起方才的混账行为,林征面上一堵,顿时失了言语。

安静很久的叶书忽然开口道:“林征喝的酒,有问题。”

林征豁然抬首,看着叶书,眉头慢慢紧皱起来。

叶书道:“别看我,你自己的酒量你自己还不清楚吗?

平日里灌是三坛子烧刀子都不会醉的你,今日你才喝了几杯就失智成了这副鬼模样。

林征,尽管你平日里都是这副暴躁不讲道理的臭德行,可你什么时候对女人动过手?”

“你说谁臭德行呢?!”林征怒着脸就要爆发。

叶书眼皮一拉,目光锐利:“难道你想说,是你喜欢长安,长安她不喜欢你,你才醉酒失控闹事的不成?”

“长安?”百里安抬起下巴,目光询问。

他记得长安是泽国首都街头小巷里的一名卖豆花的哑女。

因身有残疾,双亲早逝,独自一人在街头做小商贩营生,时常受到街头地痞无赖的骚扰与欺负。

林征曾还在那哑女的家门前挂了一块家徽玉佩,震慑那些街痞。

好像是对那个叫长安的哑女动了心,而且是很认真的那种。

怎么今日听起来,叶书好像也与那位叫长安的姑娘颇为相熟。

提及长安,林征好不容易平复的心情一下子又激动了起来。

他如捷豹般撑着身子站起来,道:“司尘兄,但凡是个长眼睛的人,都知晓我对长安有意,叶书是我府上的人,我不知多少次在他面前提及长安的事,可他却止口不提他认识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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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我上次在豆花甜水铺子亲眼撞上他们两人在一起,我甚至都不知他们二人住在一起已经十一年了!”

林征跌跌撞撞地朝叶书走过去,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恨恨道:

“你口口声声说视我为主,你说我父亲因你而死,你心怀愧疚,欠我林家颇深。

为了赎罪,你会一辈子效忠林家,你说你的身体乃至灵魂甚至是每一根头发丝!都属于林家!

你会代替我的父亲保护我一辈子!

我差一点!差一点就要相信你的鬼话了!可是你却在我快要拿你当兄弟看的时候——————”

说到这里,林征的脸色近乎狰狞,自鼻梁而下的伤口越发恐怖,眼睛泛起了红光:

“可是你这个猪狗不如的东西!转头就爬上了我母亲的床!

我父亲尸骨未寒,头七未过!你怎么干得出来的!

你是怎么干得出来这种混账事的!你对得起我!对得起我的父亲吗?!”

百里安见他情绪激动得恨不得杀了叶书,百里安皱眉扣住他。

林征声音逐渐哽咽,神情支离破碎尽是受伤的神色:“父亲走后,林家声望自此一落千丈,人走茶凉,我亦尝遍了世态炎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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