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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脱衣,不在于看,而在于听。
听衣衫与娇嫩肌肤的窸窣摩擦声,听衣衫落地的声音,如此才能深切体会到春宵之前的美妙遐想。
姜守中始终背对着温招娣。
不曾回头看一眼。
也不想去听那裙衫脱落的旖旎声音。
裙衫并未落地,只滑落到腰间就被女人下意识死死揪住,青葱般的手指几乎失去了血色,就如被她咬白的唇瓣。
而女人的另一只手,却握着一把匕首!
刀刃锋利森寒!
那日晚上,她就是用这把匕首割开了葛大生的喉咙!
虽然当时是对方不守承诺拿了钱后竟扑过来索要她的身子,她心慌之下拿刀划去,但杀人了就是杀人了。
况且她离家时偷偷在身上藏一把刀,何尝没有这样的心思。
望着背对她的男人,温招娣想要蹑脚上前,却感觉双腿像是被灌了千斤重铅一般,始终无法迈动。
握刀的手臂颤栗的更厉害了。
不要紧的。
你已经杀过人了,无外乎再杀一个!
女人暗暗给自己打气。
好不容易拖着沉重步伐拉近到与姜守中三十公分距离,甚至能看到男人后颈纤细毫毛,温招娣缓缓提起手中的匕首,咬破了嘴唇鲜血溢出都不自知。
她死死盯着男人的后颈,可举起的手臂却仿佛定住了一般,始终未能落下。
哪怕心里喊了无数遍“动手”。
她忽然想起那天清晨杀鸡的场景。
她其实会杀鸡。
只是那天她拿起刀子,脑海中却不断浮现着葛大生被她割喉的场景。
仿佛葛大生就站在面前阴笑着盯着她。
当时的她几近崩溃,根本没听到陆人甲拍打院门和喊叫的声音,所以才疯了似的拿刀砍向陆人甲和姜守中。
杀人和杀鸡,终究不一样啊。
而人和人,更不一样。
她能失心疯的杀掉,不仅勒索钱财甚至贪图她身子的葛大生,却无法对这位丈夫最为信任的兄弟下手。
他也是女儿最喜欢的小姜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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