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加盟劫掠联盟的各部落均不肯离去,继续商量,如何才能攻入昊美城。
商量了好多天,也没有可行的方案,馊主意倒是不少;以联军如今的身家,死伤过高的战法,绝不可能采用。
数日之后,雷克宣布:
“我找到了攻打昊美城的办法,能否成行,一年后才能确定。”
汉那帝国诸部及吉玛尼人诸部都不相信,也不愿再等下去,纷纷回归部落家园。
还是有一些部落、部落联盟不愿离去,请求加盟维斯高斯人部落。
经过议会商议,排除其中几家太过野蛮、不信奉奥瑞恩教义的部落,允许其余部落自由加盟。
如此整合之后,维斯高斯人部落总人口达到四十万。
相比较之下,人口只有五千的格雷特部,实在不算什么。
教会核心派加起来,超过七、八万人口,还是一方大势力。
雷克提出,维斯高斯人部落过于野蛮,急需文明化,而首要标志便是战斧。
雷克带头弃用战斧,特意让工匠打造一把重剑,比战斧重。
格雷特觉得主意不错,让工匠仿造一把,而重量加倍。
雷克的重剑够长、够宽,工匠为格雷特打造时,不得不增加厚度,看上去像一根四方铁棍。
二狗子旁白道:如果维斯高斯人知道,遥远的东方大国有种兵器叫做“锏”
,一定会为格雷特的重剑改名。
一年过去,议会的例行会议中,雷克突然告知众议员:
“诸位议员,攻破昊美城的时机到了。
为了确保成功,攻城方法暂时保密。”
这次不需要拖家带口,有十万精锐即可,其余部众留在山区等待。
十万精锐相当于四分之一族人,有相当数量的女战士;真正的精锐,只得两、三万人,其余都是能征善战的搬运工。
部族联盟议会决定,格雷特带千名族人出征。
为了提高战士的机动能力,搬运工与格雷特的步兵,都配有战马;骑马行军,下马打仗,所有物资均由马车装载、运输。
雷克认为,这样的军队,才是千里之内最强军队。
大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破昊美山防线,再次兵临昊美城。
耀兵之后,雷克派使者进城谈判,索要天价赎金。
这一次,昊美贵族达成一致意见:
“强盗!
维斯高斯人不守规矩,昊美城宁为玉碎,也不支付赎金!”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没想到,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