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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我们结婚吧
颜姣姣喝了两口才缓过来,眼睛里逼出生理性眼泪,杏眼水蒙蒙的。
厉明霄看着心如擂鼓,想起昨天她也曾经露出过这般模样,是在他手里……
吃块饼子都能把自己吃成这样,真是娇气。
厉明霄干脆拿过颜姣姣手里的玉米饼子:“算了,别吃了。”
看她一口一口吃得那么艰难就知道她不爱吃。
颜姣姣不敢说话。
这饭都不给她吃了,再说点什么他不喜欢的话,不理她了怎么办?
幸好,吃了两口饼又喝了几口水,肚子有东西就不那么饿了。
不过,那水有点甜,好像是加了糖的……
颜姣姣偷偷看厉明霄:没想到他一个大男人,竟然喜欢喝糖水。
离开太平大队的范围,厉明霄没有再刻意拉开跟颜姣姣的距离,走一段歇一段的,眼看着这样下去两三个小时都到不了县医院,正巧遇到其他大队的牛车。
厉明霄跟人商量了下,付了点钱,两人坐牛车赶到县城。
在县医院,颜姣姣没有查出任何问题。
厉明霄想跟医生说一下,颜姣姣急忙拉住他,哀求地看着他:“别说……”
人多嘴杂,现在的医生又不会帮忙保守秘密,被人知道了,她就没法做人了,再说,她知道自己没事,只是厉明霄不知道而已。
从医院出来,厉明霄面色凝重。
查不出问题,那代表问题很大。
他明天就会离开太平大队,如果他离开后她又发病怎么办?
心里,其实有个答案。
厉明霄带着颜姣姣去了国营饭店,点了一荤一素两个菜,又要了两碗米饭。
等菜的时候,他神情严肃地问:“医院也没办法,你有什么打算?”
颜姣姣紧张得喉咙发干。
她有个想法,但怕太着急,引起厉明霄的警觉和反感。
如果现在是1976年,她可以大胆示爱,因为那时候家里已经摘掉坏分子的帽子,她能跟普通人一样生活
可现在是1970年,她得夹着尾巴做人。
颜姣姣心念转动,露出楚楚可怜的表情,小声道:“没事的,我泡泡水缸就好了。”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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