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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吃完,林之珩提议一起走走,散散步。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开始享受这样散漫又自由的时刻。
汤倩当然没意见,她现在很珍惜跟林之珩单独的相处时光。
两人沿着火锅店外的马路往前走,天色已经暗了,汤倩看着远处已经落幕的夕阳,想起林之珩这八个月不知道在这个城市折返、停歇了多少次,突然有点泪目。
她攥紧林之珩的手,低声问他:“你对这里好像很熟啊,你来了多少次呀?”
林之珩刚开始没反应过来,低头瞥见汤倩眼眶湿润了,林之珩顿了顿,准确无误地说出一个数字:“三十七次。”
有几次时间紧迫,他刚到兴义就被叫回了上海,没能见到她。
但是他不后悔,他不后悔跋山涉水地跑来见她。
汤倩听着他坚定地说出那个数字后,眼泪便不由自主地掉出来。
三十七次啊,不是三次,也不是七次,这期间他得多折腾,又遇到了多少麻烦呢?
林之珩看她哭了,伸手将人揽进怀里,轻轻拍打着她的背心。
汤倩自从拍完《失踪》就感觉自己成了泪失禁体质,一遇到这些小事就忍不住哭。
林之珩很包容她,没有露出任何不耐烦。
他俩在兴义待了两晚,第二天一大早就开车去了万峰林。
这个季节刚好,稻草茂密,万峰林的景色美妙动人。
汤倩穿着碎花裙,戴着头巾,在田野里拍了很多照片,每一张出片的照片都是林之珩为她拍的。
拍完,两人请路人拍了几张合照。男俊女美,特别般配。
汤倩现在名气很大,走到哪儿都有人认出来,其实有点影响游玩,但是林之珩全程没有任何不耐,他挎着相机、背着汤倩的包站在一旁,目光落在跟路人合影的汤倩身上,眼里装满了欣赏。
他喜欢这样发光、发亮的汤倩,并且希望她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这八个月里,他终于明白了真正意义上的爱是什么——
是理解、包容、欣赏,是常觉亏欠,更是赤诚相见。
汤倩跟路人合完影,回头瞧见林之珩站在两米之外,一手握着相机,一手提着她的包包,目光平和、缱绻地看着她的样子,汤倩的心立马柔软了。
她不好意思地跑到林之珩身边,小声说着对不起,“不好意思啊,我没想到会撞见这么多人。”
“等久了吧,我请你吃饭?”
她知道的,知道林之珩最讨厌跟一些没必要的人浪费时间,也讨厌暴露在聚光灯下,更讨厌在众目睽睽下凑热闹。
她也没想到,这次会碰到这么多认出她的人。
林之珩察觉到汤倩的愧疚,抬抬下巴,表情淡定地回复:“没等多久。看你跟路人合影还挺有意思。”
汤倩啊了声,一脸不解:“哪里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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