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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不介意像此刻般,深冬捂不热的棉被下,被滚烫的大兔子一把捞进怀里。
确实,大兔子没什么分寸。
有时挺烦人。
也是有求于他,才会这般过度讨好、很不真实。
但至少,此刻让全身战栗的滚烫温度,货真价实。很少有人会愿意这么慷慨地抱着他。这就够了,能换一夜甜梦。
正想着,兔爪蹭到了他的腰侧,痒痒的。
慕广寒一怔。那里有道伤疤,卫留夷取髓时留下的,蜈蚣一样狰狞。
他以前好像总觉得,爱过一个人,总得留下点什么。一如此刻脖子上挂着的小石戒,落在枕上,被燕王把玩。
原来其实,没有必要,没有意义。
再多回忆,比不上眼前片刻暖意欢愉。
……
他抬起手,避开燕王伤口,小心翼翼也去抱兔子。
手感不错,暖乎乎的。
与这种头脑极端清醒的人,进行互利互惠的合作,其实才是所有关系中最牢固、且最长久的。即便亦敌亦友,只要利益还在,就能一直抱。
“……”慕广寒突发奇想。
能不能干脆,一直这样下去?
虽然很清楚,像他们这种终极目标不同的利益合作,最后几乎必然分赃不均、反目成仇。
但距离那一日,毕竟还早。
何况真的等到那一日,他也没几天可活了。之前赚到的无数个片刻欢愉,却是稳赚不赔。
大兔子毕竟和别人不一样,他足够聪明,亦足够优雅,不用担心演技露馅,不用担心种种愚蠢操作……
甚至,到了最后,也未必会弄得很难看。
因为此人一直都在进化。
犹记上次见面,燕王还无非是花灯游船之上,给他靠一靠而已。
全程都是慕广寒在偷玩对方发尾的小黑兔,燕王并未主动碰他。
换到这次,燕王却已学会了一副饶有兴趣的模样摆弄他。
慕广寒自知,今日的他,模样只比花灯那日更可怖。
那日好歹还裹了一层僵尸绷带,今日啥都没有,就顶着一张满月过后全毁容、毒纹都蔓延到颈子一半的吓人的脸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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