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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却顾不得那么多了,裤子也忘记提起,就这样转身就跑。
然而小战卫没想到的是,他身体素质那么强横,野人却跑的比他更快。
只是片刻之间,野人和小战卫的距离,已经没多远。
那一口血迹‘流’淌的阴森森尖锐牙齿,让小战卫忍不住吓的“啊”的一声,直接凄厉惨叫。
“我曹,我有那么可怕吗?”
此刻,郑乾望着拼命逃走的小战卫,顿时一脸黑线。
特妈‘老’子在野外荒野求生数日,天天吃狼肉、蛇肉和各种野味,早就吃的快吐了。
山珍野味虽然好吃,但你天天顿顿生吃,你试试好吃不?
而且没有蔬菜,没有五谷杂粮,也没有任何调味品!
为了在原始大森林活下去,郑乾拼命的吃吃吃,拼命的和各种野兽搏斗。
虽然时间不长,但郑乾却变得强壮起来,浑身尘土。
就连这尘土上,也沾染了各种动物的毛皮,让郑乾如同一个浑身长了毛的野人。
郑乾很清楚,如果没有这一身“毛皮大衣”,自己恐怕早就冷死、冻死在了这片原始大森林中。
所以为了能够活下去,郑乾丝毫不介意形象邋遢,让自己的毛越来越多,越来越浓郁。
这就让小战卫产生了误解,以为遇到了传说中的野人。
如果只是野人,那也就罢了。
问题是,在安岭这地方的传说中,野人力大无穷,是要吃人的。
这不,郑乾手里拿着山鸡腿,让小战卫觉得,郑乾这是吃的人腿。
至于郑乾腰间挂着的骷髅头,这个还真是人的脑袋。
郑乾在崇山峻岭之间,艰难的进行荒野求生,一路发生了不少死去多时的白骨。
这些白骨一碰就碎,唯有头盖骨坚固,妙用无穷。
比如,郑乾将头骨搜集起来,用蛇皮穿上,就可以当流星锤使用,挥舞着击退来袭的野兽。
杀死野兽后,用透骨尖锐的部分,也可以划破野兽的胸膛,从而吃里面的内脏,喝野兽的血液。
如果遇到山间的水潭,头骨也可以当碗来接水。
这么好用的野外求生神器,你说郑乾他能不用?
凭啥不用啊!
不用白不用!
虽然头骨有些阴森恐怖,看着渗人,但为了生存,郑乾也没办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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