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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姑,景姨她也不方便进京,你们趁着这段时间好好聚一聚,也不要总是泡在庄子里,多出去走走,药剂的事情就交给我和清清,我现在就去做去!”
陆泱泱欢快的跟容歆告了别,风风火火的立即召集了人手,准备大干一场。
闻人景走进屋时,只来得及瞧见她跑远的背影。
她转头问容歆:“这孩子从小就这么风风火火吗?天天跟只小蜜蜂一样,到处忙活。”
容歆笑了下,想起从前的事情,“她幼时一个小孩子,要养活我们两个人,什么活儿都干过,给人接骨扎针这些不说,她杀猪杀的好,十里八村都找她杀猪,不光给人接生,附近谁家里的牲畜难产也找她,不止如此,还跟着县令四处跑着验尸,一点都不怕麻烦,一两个铜板也赚,甚至是给她一把青菜,一捧豆子,她都没有计较过,那十多年,就是这么过来的。
你说的没错,她比我见过的所有人都更有韧性。”
从前或许太年轻,有些冲动,但如今即便是历经磨难变得稳重许多,也丝毫不损她的热情。
“年轻人就应该这么活力满满的。”
闻人景笑道。
然后又问起来:“你想好了吗?真的打算回京去吗?”
容歆点了点头。
“我是容家人,就应该承担起责任,为容家翻案,让容家沉冤得雪。”
容歆看向闻人景,“我从前总觉得这个世界好像只剩下我一个人格格不入,但现在我才明白,我只有跨过去这个坎,才能图谋更遥远的未来。
我搬不来整座图书馆,但也能把我会的教给更多的人。”
闻人景真正的为她感到高兴:“你能想通就是最好的。”
“我从前学医是因为家里的安排,也没想过更多的可能性,现在觉得,学医本身就是为了救人,能救一个,就能救千千万万个,那我又为什么不去做呢?”
容歆在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沉甸甸的内心也仿佛感受到了一丝久违的轻快。
去做自己能做的事,为什么不呢?
这本身就是一开始,她想要去做的事情。
虽然迟了很多年,但是好在,并不晚。
她第一次如此庆幸,她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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