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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远志眼神复杂地看着那个年轻人。
今夜他是场中最失意的人,而那个年轻人,则是最得意的人。
曾经的他,也曾在年少时如此意气风发,如此春风得意。
数十载光阴在宦海浮沉中无声消逝,猛回头,身在泗水这一州州牧之任,垂垂老矣,心却永远留在了当年进士及第的踌躇满志中,豪情万丈。
他没有去凑那个敬酒的热闹,慢慢地踱步回到座位,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缓缓端起。
向自己漫长又短暂的人生敬了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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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学正吞了口口水,呆呆地看着夏景昀。
第一次听说这个人的名字,是在他怀着轻快的心情,揉着发酸的腰,抵达江安城,得知那场专门为了捧一捧爱徒才办而办的文会,竟然被这个人拿走了文魁。
那时候,他依旧是高高在上的俯视,一个劳工出身的穷酸罢了,他抬手可灭。
第二次,则是在院中饮酒,看到了那首惊人的林花谢了春红,众人一片激赏,却被郑天煜告知,那是这夏景昀写的。
这一次,他对这个人多了几分重视。
能有如此诗才,并且反复证明过的人,未来恐怕不会太差。
于是,他主动筹划了那场如今被视作笑柄的辩论。
第三次,就是在辩论的会场中,他的爱徒在最引以为豪的方面,被人正面强杀,而他这个州学学正,一州读书人的最高管理者,被这个年轻人,当着满堂读书人,当面痛骂,偏偏,他还只能唾面自干,陪笑圆场。
对方所展现出的成熟、沉稳、老辣,无一不让他感到心惊。
自那之后,他对这个年轻人升起了无比的重视,终于将对方,抬到了需要自己郑重对待的地步。
但是,今天的第四次,他还没来得及再有所动作,就已经彻底输了。
他处心积虑搜集的一副前朝珍品,没能换来德妃的青眼,而对方自己制作的一个小物件,却赢得了德妃毫不掩饰的喜爱。
而最后,对方更是出乎所有人意料地成为了德妃的义弟。
至此,这个年轻人已经是他完全需要仰望的存在了。
他所有的仇恨、算计、不忿、憋屈,都只能在滔天的权势面前,化作飞灰,除非德妃日后失势,否则再无重生的可能。
而这一切,不过短短十余日。
他长叹一声,端起酒杯,走到夏景昀面前,陪着笑脸,亲切道:“夏公子,恭喜啊,州学的大门永远向你敞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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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自己的老师陪着笑脸,全无风骨地去巴结夏景昀,郑天煜的心底并没有太多的恨意。
连续两次的打击,已经让他在个人才能上彻底失去了信心。
今夜亲眼看着对方凭借自己做出来的稀世奇珍成功赢得德妃的欢心,不过是在本就受伤的心上再添了一道血淋淋的伤口罢了。
不过,想到自己的计划,郑天煜缓缓平心静气。
各有天命,此时赢,未必就能赢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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