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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今夏坐在自己的门前,听着电台的歌曲,轻声地拉着二胡附和。
七十年代版的二胡演唱会VS半开麦。
“夏季到来绿满窗,大姑娘漂泊到长江,江南江北风光好,怎比轻纱起高粱……”
吴宵光推门让开半个身位,张凤之一步踏入院中。
清凌俊秀的男人半步立于厅前。
眼睛里闪过惊艳。
好一个美人。
被他们形容得跟母夜叉似的,每天在家祸害家人,不是打这个就是害那个。
可一见到真人,却是一个轻盈娇兰般的姑娘。
她的长发如瀑布般流淌,眼眸如春水含波,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她的手指在二胡上轻轻地拉动着。
那旋律如同泉水般清澈,又如同山谷中的风声,带着一丝丝的哀愁和无尽的思念,化为少女的春愁。
风轻柔地吹过来,将她的长发扬起,又落下,她的脸在阳光下白净地发光,手指羊脂玉一般映在二胡上,声音微哑,又轻又柔,每一个音都能颤到人心里去。
“张凤之,稀客。”孙丽娘笑着打招呼:“你是来看爷爷的吗?还是来找娇娇的,娇娇现在不住在这里了。”
孙丽娘的特点就是话多,而且也不太会看人眼色。
她从小是在充满爱的环境里长大,性格十分的活泼,结婚后,生生被逼成一个不太敢说话的文静媳妇。
但最近跟楚今夏一起,生活轻松愉快,楚今夏又喜欢夸奖表扬,她渐渐地又变成姑娘时模样。
“我来看望爷爷的。”张凤之得体地笑着:“娇娇怎么不住在这里了?”
孙丽娘强忍住没有看楚今夏,她早就想好理由了:“她去部队了,爸最近工作忙不得回来,她和妈妈过去照顾爸爸的。”
楚今夏随意地扫了一眼来人,继续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但不再唱歌了。
张凤之看向楚今夏:“这位,不知怎么称呼?”
“我的朋友。”孙丽娘开心地介绍。
这句介绍词很棒啊,她和楚今夏成为朋友好多天了,但一直没有办法向外人这样介绍呢。
张凤之喉咙里发出一个模糊的声音,像是嘲笑。
汪明月已经出来迎自己最心爱的女婿了。
“凤之来了,进来坐。”
张凤之彬彬有礼地答应了一声,进屋了,吴宵光尾随进去。
汪明月用怀疑的眼光扫了一下楚今夏,看到她打扮得这么美又唱的,好像歌女,就怕她有其它心思,不悦地道:“大早的,做什么不好,你唱歌难听死了。”
楚今夏冷着眼睛扫过去,汪明月心虚,赶紧移开眼睛,叫了一声:“小赵,开水烧了没,提过来,给客人泡茶。”说完立刻一甩手回屋了。
楚今夏气笑了。
楚家人最恶心就是这一点,不管什么事,张开嘴就是一堆垃圾话。
不就是来个张凤之吗,有什么了不起的,被汪明月母女宝贝成这样。
副营级,比顾柏青还低一级呢。
想到她家顾柏青,楚今夏突然不想呆在这里了,她要去看他。
楚家的电话在楚老爷子的书房,现在他们都在那里,她去打电话,不方便。
楚今夏跟孙丽娘说了一声:“我要出去玩儿,不在家吃饭了。”
孙丽娘道:“啊,我们下午去好吗?”现在家里来人,她不好走开的。
“今天我想去踩个点,看到哪里好玩,回头一起去。”
“好吧。”孙丽娘可怜兮兮地:“那你下次一定要带我去。”
“一定。”楚今夏笑了,孙丽娘的表情太可爱,好想撸她的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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