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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让田园眼中倏然一亮;“达琳,二少的首席秘书?”
冯蒙蒙小鸡稻米似的点头;“是啊,田园哥哥认识?”
“没有——只是听说过罢了——”
田园随意的一语带过,然后主动伸手拉起了冯蒙蒙的手,走向了自己的车子。
这个动作,让冯蒙蒙的小脸一红。
紧接着就看到田园很绅士的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多年不见的蒙蒙小姐,请上车!”
————
冯蒙蒙带田园来的这家餐厅,是位于黄浦江畔的一栋古色古香情调浪漫优雅的老式别墅中。
到餐厅的时候,不过才五点多,选了一个靠在窗边的位置,轻易的可以俯览整片外滩夜景。
冯蒙蒙招来服务员,点了很多精致的招牌菜,其中大多数都是田园小时候最爱吃的菜色。
七八年不见,再次看到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冯蒙蒙显得特别的活泼,手舞足蹈的开始喋喋不休。
田园从小就聪明刻苦,德智体美劳,无论在哪一方面都是非常优秀的,小学还不觉得,到上初中的时候,冯蒙蒙和他的成绩就明显的拉开了距离。
为了能和田园哥哥考上同一所高中,同一所大学,她每天都很刻苦的读书,试卷不做到半夜两点钟,是绝不上床休息的。
可惜的事,当她拿到市重点高中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却得到了田园哥哥要和家人一起迁居上海的消息。
“你走的时候,也不给我说一声,我还是从邻居阿姨那里听到的,说你永远都不回来了——”
想到三年来所支撑自己非要考上重点高中的目标,一转眼就离开了,冯蒙蒙现在还有些唏嘘感慨。
语气中,似乎都带着隐隐的埋怨。
“嗯——”田园只是随意的发出了一点鼻音,目光不停的看着窗外的人来人往。
要换做旁人,这样的态度也许早就不悦了,但冯蒙蒙偏偏是个没心没肺的主,能和田园哥哥在上海相遇,她已经很开心了。
拿起筷子,夹了一块他小时候最爱吃的松子桂鱼,放到了他的餐盘里。
“田园哥哥,尝尝这个桂鱼,你肯定喜欢,我记得小时候,有一次去你家吃饭,阿姨就烧的这个松子桂鱼,你直接抱着盘子一个人独占了,到最后连一条鱼尾巴都没给我留——”
“那时候我就想,这个小哥哥怎么喜欢和女孩子枪东西吃啊,不过相处下来才知道,你的性子一项是这样,对旁人冷淡惯了,我也就习惯了——”
问问题不搭理她,做作业不辅导她,下了课不等她,出去玩不带她——
有时候都是还是自己拎着小书包,像只小跟屁虫似得屁颠屁颠的跟在他的身后,他不同意,但也不拒绝。
小时候的冯蒙蒙,还觉得这哥哥个性很酷呢,特别有小说中霸道男猪脚的潜质!
冯蒙蒙给他夹的桂鱼,已经凉了,可是田园却似乎没有动筷的意思,而是时不时的看看腕上的手表,然后有些焦急的望了望餐厅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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