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百二十七章人是非常奇怪的生物
北方的春夏似比南方的都来得晚一季,远在朔方城的方觉浅他们已经被酷暑折磨许多,北方的清陵城才稍稍感受到炎热。
池塘里的荷花也开得晚,未有碧绿连荫,只见荷尖初露。
小舟划在荷塘里,荡开层层涟漪,青绿宽大的荷叶成了遮阳的伞,遮着舟上一对人。
孟书君折了两枝难得开好的荷花放进小舟里,摇动船桨,笑声说:“以前在凤台城的时候,你一直很想念这处荷塘,今日我带你来看看。”
倚在他怀里的阿钗面无表情,神色吊滞,瞳仁里也没了当初的天真和纯良。
她没有应孟书君的话,只是静默地坐着,映入她眼中的绿叶粉花,也都失去了光彩。
孟书君吻过她额头,揽着她靠在自己肩上,轻轻握着她小手,带着满足的笑容。
也许是她在冰棺里待得太久,如今手脚便总是冰凉,在这样的夏日里,也透着寒意,像怎么也驱不散那冷气一般,孟书君便想着,要紧紧握住她,温暖她,补偿她。
代价是什么,有什么要紧呢?
在很久很久以前,孟书君还没有成为质子,还只是孟家一个人人可欺的野种时,吃不好穿不暖,阿钗是他身边唯一的下人,每到这个季节,她都会跑来荷塘里,挖莲藕,采莲子,换着花样地做给自己吃,还会拿荷叶煮粥,清香宜人。
后来的孟书君不管吃过了多少山珍海味,不管有着怎样的荣华富贵,都不及记忆里的一碗荷叶粥。
那时的他每日都会在阿钗的冰棺前待很久很久,与她说很多很多的话,幻想着某一天他一睁开眼,就能看到阿钗站在他的跟前,手里端着一碗刚刚熬好的荷叶粥,唤着自己,公子。
想得太久太久,太多太多,想到后来分不清了真实与虚妄。
有时候人真是一种非常奇怪的生物啊。
一面的孟书君可以手刃亲人,屠戮满门,为了活下去,为了回到清陵城,他可以做任何事,可以牺牲任何人,可以不顾一切,卑鄙残忍得让人不耻。
一面的孟书君却脆弱得只想与心上人厮守,所谓权力,利益,都可以当作筹码交出去,只为换回一个如同行尸走肉般的傀儡,只求这个人能呼吸,是活着便可以。
当初的花漫时形容孟书君与阿钗是大灰狼和小白兔,她说小白兔总是会被大灰狼吃掉的,也诚如她所说,若不是孟书君将阿钗献给任秋水,阿钗不会落得那样凄凉的下场。
可若真说他是无情无义,又如何解释如今?
大概真的是时势逼人,逼得当时的他必须先考虑活下去的方法,才有了如今孤注一掷的毅然决然吧。
“午后太阳太大,你刚醒,晒多了对你身子不好,我们先回去吧。”孟书君搂着阿钗站起来,小舟靠了岸。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伴随着魂导科技的进步,斗罗大陆上的人类征服了海洋,又发现了两块大陆。魂兽也随着人类魂师的猎杀走向灭亡,沉睡无数年的魂兽之王在星斗大森林最后的净土苏醒,它要...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