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伤口撕裂时的剧痛,让李承志直冒冷汗,可这不是最大的问题,伤口处散发出的类似于大蒜的刺鼻臭味才真正值得担心。包裹伤口的绷带已经发黑,而李承志却没有办法换下这条绷带。
追兵就在身后,他必须前进,哪怕随时有可能倒毙。
只是,李承志实在是走不动了。他记不清走了多久,只记得太阳已经两次升起,而茂密的丛林似乎没有尽头。
更重要的是,他必须补充体力。
没有体里,就算没有被高烧折磨死,他也会在某个时候倒下。
听到物体从落叶上滑过时发出的声响,李承志屏住了呼吸。丛林里到处都是食物,肯很多食物并不容易到手。
游过来的是一条蛇,一条脑袋巨大、身体粗壮的角蝰。
李承志有点后悔,他不应该把这条蛇引出来,他应该选择一条蜥蜴,哪怕蜥蜴的肉不那么可口。
只是,他没有选择的余地,而且这是一条成年角蝰。
角蝰是世界上体形最大的蝰蛇,也是北美大陆上毒性最强的毒蛇。只是,幼年角蝰的毒性才最强,而成年角蝰的毒性反而要弱一些,甚至比不上响尾蛇。大概是,在这片丛林里面没有能够威胁到成年角蝰的动物,因此成年角蝰不需要太强的毒液,而幼年角蝰很容易成为其他捕食者的猎物,所以需要剧毒防身。
李承志没有动弹,那条角蝰迟早会靠近。
很多人都认为。只有响尾蛇有热感应器官。事实上,所有蛇,甚至包括蟒,都有热感应器官,而且都在鼻孔附近。这个独特的器官,让蛇能够感应到哺乳动物散发的红外辐射,让猎物无处藏身。
李承志很虚弱。肯定无法生擒这条长达两米的角蝰。
所幸的是,他不是赤手空拳,他有一把匕首。也就是那把夺走了罗秀生与唐宏光生命的匕首。
看着角蝰缓缓靠近,李承志更希望它是韦戈斯。
想到惨死的搭档,李承志恨不得把韦戈斯活剐生吞。也许人肉并不好吃。但是李承志相信韦戈斯的血一定非常甜美,胜过最好的香槟。
角蝰逼近到一米的时候,李承志握紧了匕首。
虽然蛇是冷血动物,在清晨的时候因为体温还未升高,所以不大灵活,但是蛇本身就是以灵活克敌的猎手。
李承志知道,他只有一次机会。
如果不能一刀刺死那条角蝰,那两根巨大的毒牙就会跟他身体的某个部位亲吻,然后注入致命的蛇毒。
显然,李承志很想有一把捕蛇叉。
可是。他只有一把匕首,而且左臂上已经化脓的伤口,让他只能依靠右臂,因此他必须一击毙命,绝不能有丝毫差池。
角蝰不是眼镜蛇。在攻击猎物的时候不会竖起身子。
也就是说,李承志不能指望刺中角蝰的身体。
还有半米的时候,李承志知道机会到来了。他轻轻抖动了一下右腿,角蝰立即察觉到了危险,吐着分叉的舌头搜寻猎物。
任何一种蛇都是杀戮机器,其身体的每个部位都是为了杀戮而生。
与蛇相比。人类的视觉、嗅觉与触觉都极为迟钝,而且人类无法看到红外线,人类把太多的资源消耗在了大脑上。
没有依靠聪慧大脑制作的工具与武器,人类连生存的资格都没有。
伴随着魂导科技的进步,斗罗大陆上的人类征服了海洋,又发现了两块大陆。魂兽也随着人类魂师的猎杀走向灭亡,沉睡无数年的魂兽之王在星斗大森林最后的净土苏醒,它要...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王猛,特种兵,代号暴王。此人凶残暴虐,狂猛无敌,乃兵之大凶!凶兵突然回归都市,策马江湖,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